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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90525
公佈日期 : 2026/01/07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採購案號 : 114105
採購名稱 : 114、115年度大型活動接駁專車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1467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05
採購名稱:114、115年度大型活動接駁專車服務案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吳佩儀
連絡人電話:(07)2299825#507
傳真號碼:(07)22998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8
開標日期:2025/12/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00,000 元
Email:peiyi25@k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其營業項目須具備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或遊覽車客運業其中之一項。 (二) 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三) 投標單兼切結書、詳細價目分析表。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 服務建議書1式。 (六)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八)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本案投標所須相關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2份一併裝入外封套內密封後投標,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九)廠商報價若高於公告之預算(或預估需用)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不予減價機會。 (十)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新興郵局第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八)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本案投標所須相關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2份一併裝入外封套內密封後投標,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九)廠商報價若高於公告之預算(或預估需用)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不予減價機會。 (十)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新興郵局第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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