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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90255
公佈日期 : 2026/01/07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301400088
採購名稱 : 回收系統藥劑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66249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24,88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301400088
採購名稱:回收系統藥劑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
機關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孝弘
連絡人電話:(07)3367801#3021
傳真號碼:(07)331638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2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6
開標日期:2025/12/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18,500 元
Email:u775724@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在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中)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財物招標規範聯絡人]:環化組化學課 林聖育 電話:07-3367801轉2925 [文件領取]:僅提供電子領標。 本案僅提供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下載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押標金]:新台幣31,000元,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請於截標前向本廠出納室辦理,憑證併附於招標文件中;非以現金繳納者,請檢附影本)。 [其他]: 1.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及附加條款、財物採購招標規範等。 2.決標日視同訂約日 。 3.本案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分裝,最外封套須書明案號、招標標的、廠商名稱、地址、聯絡電話、統一編號、電子領標憑據序號。 4.電子領標後如因規範異動時,以本廠異動後之招標文件為準。 5.(1)「上述金額均含稅」,(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新台幣970,000元及「預算金額」新台幣970,000元。 6.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7-3332008或02-23667364或02-2366677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33063@taipower.com.tw或d05703@taipower.com.tw. 7.投標時應檢附其他文件: (1)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在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中) (3)需檢附型錄或相關資料,且需用螢光筆劃出並依序標註本規範三所提及規格,以供審查。如所附資料無法完全列出規範時,若廠商所提供之相關機料不符合本規範時,以不合格標論。(投標所附型錄、規格書等相關文件,亦具契約效力,視同廠商承諾繳交之對應貨品,不可以同等品替代。) 8.依據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機關得於招標文件明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故廠商有以下所述情形者,判定為基本資格不合格: 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涉案廠商,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依據工程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3號函釋,於此空窗期期間,機關得依個案情形於招標文件規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財物招標規範聯絡人]:環化組化學課 林聖育 電話:07-3367801轉2925 [文件領取]:僅提供電子領標。 本案僅提供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下載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押標金]:新台幣31,000元,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部發電廠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請於截標前向本廠出納室辦理,憑證併附於招標文件中;非以現金繳納者,請檢附影本)。 [其他]: 1.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及附加條款、財物採購招標規範等。 2.決標日視同訂約日 。 3.本案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分裝,最外封套須書明案號、招標標的、廠商名稱、地址、聯絡電話、統一編號、電子領標憑據序號。 4.電子領標後如因規範異動時,以本廠異動後之招標文件為準。 5.(1)「上述金額均含稅」,(2)不含稅之「採購金額」新台幣970,000元及「預算金額」新台幣970,000元。 6.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7-3332008或02-23667364或02-2366677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33063@taipower.com.tw或d05703@taipower.com.tw. 7.投標時應檢附其他文件: (1)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在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中) (3)需檢附型錄或相關資料,且需用螢光筆劃出並依序標註本規範三所提及規格,以供審查。如所附資料無法完全列出規範時,若廠商所提供之相關機料不符合本規範時,以不合格標論。(投標所附型錄、規格書等相關文件,亦具契約效力,視同廠商承諾繳交之對應貨品,不可以同等品替代。) 8.依據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機關得於招標文件明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故廠商有以下所述情形者,判定為基本資格不合格: 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涉案廠商,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依據工程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3號函釋,於此空窗期期間,機關得依個案情形於招標文件規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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