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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89722
公佈日期 : 2026/01/07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採購案號 : 115-00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分局暨所屬各派出所、警備隊等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委外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048306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738,68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01
採購名稱:115年度分局暨所屬各派出所、警備隊等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委外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泰安
連絡人電話:(02)23257215
傳真號碼:(02)2325682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9
開標日期:2025/12/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853,200 元
Email:bk4266@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附加說明 :
一、廠商資格摘要: (一)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信用證明。 (二)營業項目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取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總務室〉領取。 2.郵索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地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大4K)貼足郵票。郵索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寄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詳本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ww.geps.gov.tw/) (二)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 (三)地點: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總務室〉。 (四)工本費:免付費。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掛號郵寄:本分局總收發室(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 (二)專人送達:本分局總收發室(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 四、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9萬元整。 五、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一律以新臺幣報價。 六、決標方式:以最低標價決標。 七、其他: (一)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73萬8,680元整。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段標。 (三)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四)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五)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 八、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後續擴充2個月,期間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止,金額計77萬640元,合計採購金額462萬3,840元整,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九、廠商提出異議期間: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廠商資格摘要: (一)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信用證明。 (二)營業項目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取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總務室〉領取。 2.郵索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地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大4K)貼足郵票。郵索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寄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詳本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ww.geps.gov.tw/) (二)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 (三)地點: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總務室〉。 (四)工本費:免付費。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掛號郵寄:本分局總收發室(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 (二)專人送達:本分局總收發室(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 四、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9萬元整。 五、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一律以新臺幣報價。 六、決標方式:以最低標價決標。 七、其他: (一)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73萬8,680元整。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段標。 (三)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四)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五)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 八、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後續擴充2個月,期間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止,金額計77萬640元,合計採購金額462萬3,840元整,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九、廠商提出異議期間: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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