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9722
公佈日期 : 2026/01/07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採購案號 : 115-00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分局暨所屬各派出所、警備隊等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委外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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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048306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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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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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738,68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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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01
採購名稱:115年度分局暨所屬各派出所、警備隊等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委外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泰安
連絡人電話:(02)23257215
傳真號碼:(02)2325682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9
開標日期:2025/12/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853,200 元
Email:bk4266@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附加說明 : 一、廠商資格摘要:
(一)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信用證明。
(二)營業項目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取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總務室〉領取。
2.郵索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地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大4K)貼足郵票。郵索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寄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詳本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ww.geps.gov.tw/)
(二)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
(三)地點: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總務室〉。
(四)工本費:免付費。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掛號郵寄:本分局總收發室(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
(二)專人送達:本分局總收發室(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
四、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9萬元整。
五、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一律以新臺幣報價。
六、決標方式:以最低標價決標。
七、其他:
(一)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73萬8,680元整。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段標。
(三)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四)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五)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
八、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後續擴充2個月,期間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止,金額計77萬640元,合計採購金額462萬3,840元整,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九、廠商提出異議期間: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廠商資格摘要:
(一)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信用證明。
(二)營業項目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領取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總務室〉領取。
2.郵索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地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大4K)貼足郵票。郵索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寄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詳本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ww.geps.gov.tw/)
(二)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
(三)地點: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總務室〉。
(四)工本費:免付費。
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掛號郵寄:本分局總收發室(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
(二)專人送達:本分局總收發室(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
四、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9萬元整。
五、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一律以新臺幣報價。
六、決標方式:以最低標價決標。
七、其他:
(一)本案底價: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73萬8,680元整。
(二)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段標。
(三)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四)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五)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 %。
八、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後續擴充2個月,期間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止,金額計77萬640元,合計採購金額462萬3,840元整,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九、廠商提出異議期間: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