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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89711
公佈日期 : 2026/01/07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41121-4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花漾青春館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096892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121-4
採購名稱: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花漾青春館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姜林小姐或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汪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65/5616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1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21
開標日期:2025/11/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879,110 元
Email:AD9100@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兒童、少年福利服務或社會福利相關業務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第1次更正公告-不延標】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社會局114年11月7日便簽辦理。 2.本次修正內容,詳如「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花漾青春館第1次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招標文件,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一、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14年11月10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14年11月14日止。 5.本次更正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不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後續擴充補充說明】:(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比照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金額為新臺幣554萬805元。(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洽辦機關聯絡人】 1洽辦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2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3聯絡人(或單位)為兒童少年福利科汪先生、4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5616、5傳真為(02)29650147。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服務。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1次更正公告-不延標】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社會局114年11月7日便簽辦理。 2.本次修正內容,詳如「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花漾青春館第1次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招標文件,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一、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14年11月10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14年11月14日止。 5.本次更正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不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後續擴充補充說明】:(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比照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金額為新臺幣554萬805元。(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洽辦機關聯絡人】 1洽辦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2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3聯絡人(或單位)為兒童少年福利科汪先生、4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5616、5傳真為(02)29650147。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服務。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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