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9402
公佈日期 : 2026/01/06
採購單位 : 屏東縣立東港高級中學
採購案號 : 1141230
採購名稱 : 114-116公立國民中小學老舊廁所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D120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30
採購名稱:114-116公立國民中小學老舊廁所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屏東縣立東港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928屏東縣東港鎮船頭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鄭喜丹
連絡人電話:(08)8322014#501
傳真號碼:(08)833215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24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9
開標日期:2025/12/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875 元
Email:general3@mail.dghs.ptc.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建築師事務所(需檢附:1.開業證書、2.公會會員證、3.建築師證書)。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期營業稅繳款書,新設立或最近期無營業者,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為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者,請繳最近期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預算金額為上級補助款,本機關係為提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並俟補助款核撥到校後再行付款。
二、履約期限:
依縣府核定文,本案須於115年3月15日前完成規劃設計作業,並於通過雲科大團隊審查後2個月內,完成工程發包作業,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一) 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出「初步規劃設計成果」,供甲方審查及核定。
(二) 乙方應於初步規劃審查核可後 20日曆天內完成並交付「詳細規劃設計成果」 (含電子檔並將文件以書面送達機關),甲方審查如有任何審查意見,乙方應於接獲甲方審查意見次日起一定期限(機關未規定時為 7 日曆天)內完成修正成果並交付甲方複審,同一審查意見之複審,原則以一次為限。
(三) 乙方應於「詳細規劃設計成果」經甲方核定後並通知提送日起5日曆天內完成招標必須文件(含規劃設計圖說及工程預算書,詳細內容請參考需求計劃書(附件三)設計需求原則4-2審查文件說明),規劃設計須落實美感審查,規劃設計及美感設計完成後,需經過屏東縣政府審查通過後,再交予雲科大規畫團隊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得辦理工程招標,審查建議修正之意見,乙方應於1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修正以一次為限。
(四) 含監造服務時,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10日(優先適用)內完成並提交「監造計畫書」。得標廠商需依據「屏東縣政府監造廠商品質保證規定」(詳如附件)相關規定提供監造品質保證。
(五) 工程發包後,因實際需要辦理變更設計時,乙方應依甲方通知期限完成變更設計事宜(甲方未另為通知期限時,除其他契約或補充規定有訂定時優先從其約定,未訂時為30日),如有逾限則視同逾期,依契約規定計算逾期違約金。
(六)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審核施工廠商所提之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相關資料送甲方辦理,未依規定期限提送(其他契約或補充規定有訂定時優先從其約定,未訂時為14日),依契約規定計算逾期違約金。
三、本案投標廠商應將規定之證明文件1份、服務建議書7份等投標文件一併封裝,依規定期限內送達,否則視為無效標。
四、評審作業時間、地點:114年12月30日下午14時30分、本校自強樓2樓智慧學習教室(或另行通知)。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校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 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購置方式(以下任選一種): 1.紙本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210元。 2.光碟片新台幣100元整(含圖說),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72元。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20分至 17時20分(例假日除外)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東港鎮船頭路1號本校總務處事務組(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七、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校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預算金額為上級補助款,本機關係為提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並俟補助款核撥到校後再行付款。
二、履約期限:
依縣府核定文,本案須於115年3月15日前完成規劃設計作業,並於通過雲科大團隊審查後2個月內,完成工程發包作業,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一) 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出「初步規劃設計成果」,供甲方審查及核定。
(二) 乙方應於初步規劃審查核可後 20日曆天內完成並交付「詳細規劃設計成果」 (含電子檔並將文件以書面送達機關),甲方審查如有任何審查意見,乙方應於接獲甲方審查意見次日起一定期限(機關未規定時為 7 日曆天)內完成修正成果並交付甲方複審,同一審查意見之複審,原則以一次為限。
(三) 乙方應於「詳細規劃設計成果」經甲方核定後並通知提送日起5日曆天內完成招標必須文件(含規劃設計圖說及工程預算書,詳細內容請參考需求計劃書(附件三)設計需求原則4-2審查文件說明),規劃設計須落實美感審查,規劃設計及美感設計完成後,需經過屏東縣政府審查通過後,再交予雲科大規畫團隊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得辦理工程招標,審查建議修正之意見,乙方應於15日曆天內修正完成,修正以一次為限。
(四) 含監造服務時,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10日(優先適用)內完成並提交「監造計畫書」。得標廠商需依據「屏東縣政府監造廠商品質保證規定」(詳如附件)相關規定提供監造品質保證。
(五) 工程發包後,因實際需要辦理變更設計時,乙方應依甲方通知期限完成變更設計事宜(甲方未另為通知期限時,除其他契約或補充規定有訂定時優先從其約定,未訂時為30日),如有逾限則視同逾期,依契約規定計算逾期違約金。
(六)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審核施工廠商所提之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相關資料送甲方辦理,未依規定期限提送(其他契約或補充規定有訂定時優先從其約定,未訂時為14日),依契約規定計算逾期違約金。
三、本案投標廠商應將規定之證明文件1份、服務建議書7份等投標文件一併封裝,依規定期限內送達,否則視為無效標。
四、評審作業時間、地點:114年12月30日下午14時30分、本校自強樓2樓智慧學習教室(或另行通知)。
五、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校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 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購置方式(以下任選一種): 1.紙本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210元。 2.光碟片新台幣100元整(含圖說),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72元。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20分至 17時20分(例假日除外)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東港鎮船頭路1號本校總務處事務組(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七、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校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本校總務處文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