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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88717
公佈日期 : 2026/01/0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5S009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臺北典藏植物園環境教育課程及推廣委託專業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243342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S009
採購名稱:115年度臺北典藏植物園環境教育課程及推廣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楊安琪/王靜茹
連絡人電話:(02)23815132#265
傳真號碼:(02)2388919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0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6
開標日期:2025/12/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00,000 元
Email:np6216@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 章程須與環境教育或環境綠化或植物科學相關 )。 2、I101070(農、林、漁、畜牧顧問業) 3、I103060(管理顧問業) 4、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 (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附加說明 :
一、請詳閱本案各項招標文件,並請依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等文件備妥投標文件。 二、【後續擴充】:詳投標須知第七點 1.後續年度廠商如有意續約,得於當年度契約結束前2個月,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經機關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臺北典藏植物園環境教育課程及推廣委託專業服務案品質評鑑作業規範」評定結果80分以上者,得以原契約單價、條件辦理續約,1次得續約1年,可續約1次,擴充金額以115年度50萬元、116年度150萬元為限,廠商無特殊理由未依限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 2.如115、116年度預算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或停止本項政策時,機關得終止本案各年之契約或刪減部分需求項目。 三、【本處設計單位/人】圓山公園管理所/楊安琪 [電話]:02-25850192#104 四、【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4年12月6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電話 02-23815132、傳真 02-23889199),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4年12月11日以前。 (二)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10日內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電話 02-23815132、傳真 02-23889199),本處將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回復。 (三)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四)公園處廉政平臺專線:02-23815132#309-310、傳真號碼:02-2331551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請詳閱本案各項招標文件,並請依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等文件備妥投標文件。 二、【後續擴充】:詳投標須知第七點 1.後續年度廠商如有意續約,得於當年度契約結束前2個月,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經機關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臺北典藏植物園環境教育課程及推廣委託專業服務案品質評鑑作業規範」評定結果80分以上者,得以原契約單價、條件辦理續約,1次得續約1年,可續約1次,擴充金額以115年度50萬元、116年度150萬元為限,廠商無特殊理由未依限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 2.如115、116年度預算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或停止本項政策時,機關得終止本案各年之契約或刪減部分需求項目。 三、【本處設計單位/人】圓山公園管理所/楊安琪 [電話]:02-25850192#104 四、【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4年12月6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電話 02-23815132、傳真 02-23889199),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4年12月11日以前。 (二)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10日內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電話 02-23815132、傳真 02-23889199),本處將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回復。 (三)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四)公園處廉政平臺專線:02-23815132#309-310、傳真號碼:02-233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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