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8514
公佈日期 : 2026/01/06
採購單位 :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40214
採購名稱 : 瑞穗鄉瑞祥村祥北路二段110號旁護岸改善等2件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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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217993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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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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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33,4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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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214
採購名稱:瑞穗鄉瑞祥村祥北路二段110號旁護岸改善等2件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機關地址: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蔣經緯
連絡人電話:(03)8872222#194
傳真號碼:(03)887554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30
開標日期:2025/12/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70,822 元
Email:vsharp99@nt.juisu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餘證明文件如招標文件「廠商資格審查表」請逐一查對,以免疏漏。
附加說明 : 1、招標文件領取?式及處所:廠商以電?領標者,請? ??「政府電?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電?領標程序簡序如下:進入政府電?採購網??,點選畫?中「常?查詢」項下之「標案查詢」,再依畫?程序操作。招標文件附款?式:概不退還;電?領標使?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中華電信各營業窗? 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網址:http://e-pay.hinet.net)查詢。
2、得標廠商需代理本所於開?前及完?後向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申報開?及完??續,費?由廠商先?墊付,再憑收據向本所請款。契約施?期間,廠商應切實遵守空氣污染防治法等法令規定,隨時負責?地環境保護。廠商未依契約規定維持?地環境保護,導致機關受罰時,罰鍰由機關通知廠商繳納,未依限繳納者? 履約保證?或?程款中直接扣價。
3、開標後經審查結果未依招標文件規定附寄相關資料文件者,為不合格標,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規定辦理。
4、以現?繳納押標?者,請?瑞穗鄉公庫(瑞穗鄉農會)繳納並將繳納押標?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內檢附。
5、廠商以電?領標者,請附上該標憑據書?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領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領標憑據書?明紙本?未派員到場說明,視同放棄無效標。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參與開標作業之公司代表若非公司負責?時,請先?備妥授權文件以維? ?權益。
7、遇減價情形投標廠商未到場,主持?得當場限期廠商到場減價,廠商未於期限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廠商全數未到場再擇時通知減價。
8、若截?收件? 及開標? 適逢天災停?上班,則順延?下?個上班? 同?時間截?收件及開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招標文件領取?式及處所:廠商以電?領標者,請? ??「政府電?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電?領標程序簡序如下:進入政府電?採購網??,點選畫?中「常?查詢」項下之「標案查詢」,再依畫?程序操作。招標文件附款?式:概不退還;電?領標使?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中華電信各營業窗? 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網址:http://e-pay.hinet.net)查詢。
2、得標廠商需代理本所於開?前及完?後向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申報開?及完??續,費?由廠商先?墊付,再憑收據向本所請款。契約施?期間,廠商應切實遵守空氣污染防治法等法令規定,隨時負責?地環境保護。廠商未依契約規定維持?地環境保護,導致機關受罰時,罰鍰由機關通知廠商繳納,未依限繳納者? 履約保證?或?程款中直接扣價。
3、開標後經審查結果未依招標文件規定附寄相關資料文件者,為不合格標,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規定辦理。
4、以現?繳納押標?者,請?瑞穗鄉公庫(瑞穗鄉農會)繳納並將繳納押標?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內檢附。
5、廠商以電?領標者,請附上該標憑據書?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領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未附電?領標憑據書?明紙本?未派員到場說明,視同放棄無效標。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參與開標作業之公司代表若非公司負責?時,請先?備妥授權文件以維? ?權益。
7、遇減價情形投標廠商未到場,主持?得當場限期廠商到場減價,廠商未於期限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廠商全數未到場再擇時通知減價。
8、若截?收件? 及開標? 適逢天災停?上班,則順延?下?個上班? 同?時間截?收件及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