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8496
公佈日期 : 2026/01/06
採購單位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採購案號 : 114217B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地震資料之分析應用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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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0842228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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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9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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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217B
採購名稱:115年度地震資料之分析應用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徐魁江
連絡人電話:(02)23491167
傳真號碼:(02)2349117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0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5
開標日期:2025/12/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980,000 元
Email:kchsu@cwa.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得以組織條例或規程代替設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機關地震測報中心承辦人:徐魁江 電話:02-2349-1167。
2.1家以上之廠商投標即當場進行審查,投標廠商請準時參加,不另通知,俟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再行辦理議價程序。
3.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4.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6.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7.本案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 年1 月1 日(若決標日逾115 年1 月1 日,則自決標日起算)至115 年12 月31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說明如下:
第1 期: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3 工作天內(如提早於115 年1 月1 日前決標,則自115 年1 月1 日次1 工作天起算)上網連結政府研究資訊(GRB)系統,完成政府部門研究計畫基本資料表登錄。
第2 期:廠商須於115 年5 月18 日前提送期中報告電子檔予本署。
第3 期:廠商須於115 年11 月16 日前提送期末報告初稿電子檔予本署,經審查通過後,於115 年12 月31 日前繳交期末紙本報告完稿1 式1 份予本署。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機關地震測報中心承辦人:徐魁江 電話:02-2349-1167。
2.1家以上之廠商投標即當場進行審查,投標廠商請準時參加,不另通知,俟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再行辦理議價程序。
3.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一時間、地點截止收件及開標。
4.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6.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7.本案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 年1 月1 日(若決標日逾115 年1 月1 日,則自決標日起算)至115 年12 月31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說明如下:
第1 期: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3 工作天內(如提早於115 年1 月1 日前決標,則自115 年1 月1 日次1 工作天起算)上網連結政府研究資訊(GRB)系統,完成政府部門研究計畫基本資料表登錄。
第2 期:廠商須於115 年5 月18 日前提送期中報告電子檔予本署。
第3 期:廠商須於115 年11 月16 日前提送期末報告初稿電子檔予本署,經審查通過後,於115 年12 月31 日前繳交期末紙本報告完稿1 式1 份予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