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8460
公佈日期 : 2026/01/06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採購案號 : 5451471801
採購名稱 : 電力通信處花東通信區114-115年度零星光纜維護積點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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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41804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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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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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36,61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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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5451471801
採購名稱:電力通信處花東通信區114-115年度零星光纜維護積點工程
採購類別:採購-水電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賴虹伊
連絡人電話:(02)23667660
傳真號碼:(02)236589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8
開標日期:2025/12/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80,500 元
Email:u776397@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中華民國政府登記合格之E701010 電信工程業(或原代碼:E701011電信工程業)。
(2)如屬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者,應併檢附所在地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投標廠商請依實際情形勾選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二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公告】 誤植零星光纜工程費數量,積點點數應為90,000(詳檔案:詳細價目表),因本次修正屬重大變更,更正以下事項:
1.等標期延長至114年12月8日下午5時止。
2.開標時間更正為114年12月9日上午11時,地點:花蓮市介壽一街5號。
3.標封更新截標時間,請使用最新文件投標。
4.押標金有效期延長至115年3月9日。
※本案如於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已依規定簽准)
1.本案履約地點:花蓮縣及台東縣。
2.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3.本案預算?額1,480,500元(含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領標期間?公告?起?截標時間?,請上網??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檔。
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於投標封附上,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6.契約期限屆滿前?個?,交辦總?程費未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時,廠商得提出書?之申請,經雙?同意後展延契約3個?,惟以1次為限,展延期限屆滿時不論交辦總?程費是否已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應即停?交辦。(詳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電?通信處零星光纜?程積點發包要點,五)。
7.因本案履約地點位於原住?族區,依照「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之?及「原住?族?作權保障法」第??條之規定,開放原住?及非原住?廠商投標,並分兩階段辦理。第?階段先就原住?廠商所投之標進?審標、決標,如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8.開標時間:114年12?9?上午11時0分。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負責?請攜帶公司及負責?印章,如由代理?或授權代表出席應攜帶代理?証明或授權書。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 51 條、第 53 條、第 54 條或第 57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
9. 電?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7370、傳真:02-23658907。
10.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花東通信區電話:03-8359543。
1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或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12. 本案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1,410,000元及預算金額1,410,000元。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公告】 誤植零星光纜工程費數量,積點點數應為90,000(詳檔案:詳細價目表),因本次修正屬重大變更,更正以下事項:
1.等標期延長至114年12月8日下午5時止。
2.開標時間更正為114年12月9日上午11時,地點:花蓮市介壽一街5號。
3.標封更新截標時間,請使用最新文件投標。
4.押標金有效期延長至115年3月9日。
※本案如於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已依規定簽准)
1.本案履約地點:花蓮縣及台東縣。
2.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3.本案預算?額1,480,500元(含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領標期間?公告?起?截標時間?,請上網??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檔。
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於投標封附上,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6.契約期限屆滿前?個?,交辦總?程費未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時,廠商得提出書?之申請,經雙?同意後展延契約3個?,惟以1次為限,展延期限屆滿時不論交辦總?程費是否已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應即停?交辦。(詳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電?通信處零星光纜?程積點發包要點,五)。
7.因本案履約地點位於原住?族區,依照「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五條之?及「原住?族?作權保障法」第??條之規定,開放原住?及非原住?廠商投標,並分兩階段辦理。第?階段先就原住?廠商所投之標進?審標、決標,如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8.開標時間:114年12?9?上午11時0分。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負責?請攜帶公司及負責?印章,如由代理?或授權代表出席應攜帶代理?証明或授權書。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 51 條、第 53 條、第 54 條或第 57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
9. 電?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7370、傳真:02-23658907。
10.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花東通信區電話:03-8359543。
1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或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12. 本案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1,410,000元及預算金額1,4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