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8197
公佈日期 : 2026/01/06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採購案號 : TM1141027
採購名稱 : 花蓮縣115年度天然災害復建及道路橋梁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工作(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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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49922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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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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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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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M1141027
採購名稱:花蓮縣115年度天然災害復建及道路橋梁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工作(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政府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賴韋伶
連絡人電話:(03)8221684
傳真號碼:(03)822168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8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9
開標日期:2025/12/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905,000 元
Email:toraku_16@hl.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本案執業技師需為土木及結構其中一項)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具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如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應付具之證明文件: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技師執業執照、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公會會員證影印本、切結書1、切結書2、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評選時間另外通知,遇議價(約)、評選未到之情形視同放棄,如全無廠商到場再擇時間地點辦理。
五、本案已納編本府115年度預算案,惟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審議刪除或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評選時間另外通知,遇議價(約)、評選未到之情形視同放棄,如全無廠商到場再擇時間地點辦理。
五、本案已納編本府115年度預算案,惟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未來如經議會審議刪除或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