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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88191
公佈日期 : 2026/01/06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431106
採購名稱 : 115至116年度清潔隊保全系統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6975674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31106
採購名稱:115至116年度清潔隊保全系統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怡君
連絡人電話:(06)2686660#3302
傳真號碼:(06)26866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4
開標日期:2025/12/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98,000 元
Email:10569@mail.tnepb.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I901011保全業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2.投標廠商請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得使用自訂格式或以機關所提供之範本)及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之規定辦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未到場,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 分鐘(未載明者為20分鐘)內辦理前項相關程序,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3.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6.後續擴充欄位因字數限制,其完整內容補充敘明如下: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本案履約過程,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依相同條件,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地點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如因預算不足機關得依財源狀況終止本契約,並不補償廠商之損失。 後續擴充期間:116年7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後續擴充金額:666,000元。 後續擴充地點:依契約地點履約。 7.履約期限欄位因字數限制,其完整內容補充敘明如下: 廠商應於115年1月1日前完成保全系統設置、查驗、測試及上線,並發文檢附資料(開通通報及履約地點防護區域圖)通知機關保全服務開始,履約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以日曆天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 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2)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2.投標廠商請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得使用自訂格式或以機關所提供之範本)及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之規定辦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未到場,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 分鐘(未載明者為20分鐘)內辦理前項相關程序,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3.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6.後續擴充欄位因字數限制,其完整內容補充敘明如下: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本案履約過程,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依相同條件,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地點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如因預算不足機關得依財源狀況終止本契約,並不補償廠商之損失。 後續擴充期間:116年7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後續擴充金額:666,000元。 後續擴充地點:依契約地點履約。 7.履約期限欄位因字數限制,其完整內容補充敘明如下: 廠商應於115年1月1日前完成保全系統設置、查驗、測試及上線,並發文檢附資料(開通通報及履約地點防護區域圖)通知機關保全服務開始,履約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以日曆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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