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8188
公佈日期 : 2026/01/06
採購單位 :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512004
採購名稱 : 115年臺中市烏日區道路暨公共設施維護等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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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070452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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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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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25,708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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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12004
採購名稱:115年臺中市烏日區道路暨公共設施維護等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機關地址:414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新興路316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公建課廖先生秘書室林小姐
連絡人電話:(04)23368016#218.326
傳真號碼:(04)233640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9
開標日期:2025/11/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614,900 元
Email:U003@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以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結構工程科相關之工程顧問公司為限)或土木、結構、水利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2.政府採購法拒絕往來廠商或停業中廠商不可投標。
附加說明 : [開標時間]:114年11月20日上午9時30分,在本所3樓會議室辦理本委託技術服務案之資格審查,資格合格廠商評選時間另行通知。
[其他]:
一.投標之各項表件均應詳填(如標的名稱、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
二.電子領標廠商應附上本標案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三.投標文件如以郵遞方式送達者,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所,請投標廠商衡酌並估算郵遞送達時間,如未能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本所,由廠商自行負責。
四.本案設計、監造服務費: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二及依「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各級距費率所計算出金額之百分之百內議定(請參閱採購標單)。
五.為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公司章、負責人印章及開標授權書到場;如因投標廠商之標價均高於核定底價,依採購法規定需辦理比減價格,而未按時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之權利,逕行由到場之廠商進行比減價格,本所將不另行通知。
六.本所審查招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如經主持人當場要求更正,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或無法當場更正者,視同放棄其更正權益,由審查人員逕行認定之。
七.本案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倘預算經市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八.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九.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應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十.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362405。
十一.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開標時間]:114年11月20日上午9時30分,在本所3樓會議室辦理本委託技術服務案之資格審查,資格合格廠商評選時間另行通知。
[其他]:
一.投標之各項表件均應詳填(如標的名稱、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
二.電子領標廠商應附上本標案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三.投標文件如以郵遞方式送達者,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所,請投標廠商衡酌並估算郵遞送達時間,如未能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本所,由廠商自行負責。
四.本案設計、監造服務費: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二及依「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各級距費率所計算出金額之百分之百內議定(請參閱採購標單)。
五.為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公司章、負責人印章及開標授權書到場;如因投標廠商之標價均高於核定底價,依採購法規定需辦理比減價格,而未按時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之權利,逕行由到場之廠商進行比減價格,本所將不另行通知。
六.本所審查招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如經主持人當場要求更正,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或無法當場更正者,視同放棄其更正權益,由審查人員逕行認定之。
七.本案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倘預算經市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八.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九.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應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十.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362405。
十一.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