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8001
公佈日期 : 2026/01/06
採購單位 : 雲林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141A10109
採購名稱 : 斗六市芭蕉溪支線151巷護岸復建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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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539689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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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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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7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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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A10109
採購名稱:斗六市芭蕉溪支線151巷護岸復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雲林縣政府
機關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水利工程科(李垣靜)
連絡人電話:(05)5522256
傳真號碼:(05)53711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30
開標日期:2025/12/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881,000 元
Email:ylhga313@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土木包工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二)、土木包工業。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廖盈如),聯絡電話:05-552323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廠商應依契約圖說設計斷面概括承受外,其所需土方搬運費,運輸道路之使用、施設、維護及整修費、職業安全衛生設備費、管理費、人員費機具、保險費、稅捐、土石加工費、管理銷售費用、利潤及其他費用等均為廠商成本之一,所需費用均由廠商負責及繳納,不另計價。
九、挖除剩餘土方料混凝土塊折價(本項為有價回收,單價20元/m3(景觀稅由承攬廠商繳納),為固定單價,不因決標而調整,由承包廠回購並繳交縣府,數量30m3,折價金額600元,以實作數量計價並於完工驗收前一次繳回)
十、廠商依"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需繳納特別稅30元
/m3,費用承包商應自行繳納,不另計價。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廖盈如),聯絡電話:05-552323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廠商應依契約圖說設計斷面概括承受外,其所需土方搬運費,運輸道路之使用、施設、維護及整修費、職業安全衛生設備費、管理費、人員費機具、保險費、稅捐、土石加工費、管理銷售費用、利潤及其他費用等均為廠商成本之一,所需費用均由廠商負責及繳納,不另計價。
九、挖除剩餘土方料混凝土塊折價(本項為有價回收,單價20元/m3(景觀稅由承攬廠商繳納),為固定單價,不因決標而調整,由承包廠回購並繳交縣府,數量30m3,折價金額600元,以實作數量計價並於完工驗收前一次繳回)
十、廠商依"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需繳納特別稅30元
/m3,費用承包商應自行繳納,不另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