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7878
公佈日期 : 2026/01/06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採購案號 : 114102702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臺中市地政機關聯合辦理資訊軟硬體設備暨作業系統諮詢及資料庫維護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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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5427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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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4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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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027021
採購名稱:115年度臺中市地政機關聯合辦理資訊軟硬體設備暨作業系統諮詢及資料庫維護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地址: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6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鄭銀華
連絡人電話:(04)22218558#63556
傳真號碼:(04)2217055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05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1
開標日期:2025/12/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501,780 元
Email:elly@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廠商納稅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63點規定。
(3)其他詳投標須知第63點。
附加說明 : *本局上班時間為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5時,上午8時至8時30分為本局上班尖峰時間,遞送投標文件請儘量避開此時段。
1.本案為第2次招標,本次招標文件內容與前次招標相同,無重大修正,採購金額為新臺幣991萬8,743元,預算金額(預估需用金額)為新臺幣850萬1,780元。
2.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3.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參與。非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國家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履約過程中全部地點使用之機具,若具有聯網或無線傳輸能力之通訊組件,該組件不得為大陸廠牌。
4.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廠商者,取得議價權,開標日期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5.投標時請檢附總標單,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另請一併檢附標單清單。
6.投標時請檢附本次招標之電子領標憑證或本局發給之現場領標單據,並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含服務建議書)置於一標封內密封後寄(送)達,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外標封(投標封套)應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案名稱。
7.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8.若截止投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投標時間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若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開標時間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9.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所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俾利明瞭本工作一切有關事項。
10.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正體中文為準,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並檢附正體中文譯本(餘詳投標須知第25點規定)。
11.其它詳見招標文件。
1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According to the nature of contract, winning tenderer should get online or go to the local tax bureau of taichung city government or its affiliates to fill the large sum stamp tax statement application and pay the tax bill.)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局上班時間為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5時,上午8時至8時30分為本局上班尖峰時間,遞送投標文件請儘量避開此時段。
1.本案為第2次招標,本次招標文件內容與前次招標相同,無重大修正,採購金額為新臺幣991萬8,743元,預算金額(預估需用金額)為新臺幣850萬1,780元。
2.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3.本案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參與。非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國家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履約過程中全部地點使用之機具,若具有聯網或無線傳輸能力之通訊組件,該組件不得為大陸廠牌。
4.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廠商者,取得議價權,開標日期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5.投標時請檢附總標單,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另請一併檢附標單清單。
6.投標時請檢附本次招標之電子領標憑證或本局發給之現場領標單據,並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含服務建議書)置於一標封內密封後寄(送)達,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外標封(投標封套)應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案名稱。
7.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8.若截止投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截止投標時間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若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開標時間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9.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所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俾利明瞭本工作一切有關事項。
10.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正體中文為準,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並檢附正體中文譯本(餘詳投標須知第25點規定)。
11.其它詳見招標文件。
1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According to the nature of contract, winning tenderer should get online or go to the local tax bureau of taichung city government or its affiliates to fill the large sum stamp tax statement application and pay the tax b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