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7161
公佈日期 : 2026/01/05
採購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採購案號 : 1151004
採購名稱 : 公路局運管大樓115年視訊暨監控系統設備維護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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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729168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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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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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60,225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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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1004
採購名稱:公路局運管大樓115年視訊暨監控系統設備維護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機關地址: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6884366#818
傳真號碼:(02)2688464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2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6
開標日期:2025/12/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29,000 元
Email:anne2438@th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所登記之營業項目至少需包含下列項目之一: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或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或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文件請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另若截止投標日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 上班時,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間截止投標;開標日則為順延一日同時間辦理開標作業或另視情形訂時間通知。
6.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請洽本所秘書室林小姐 02-26884366分機818。
7.本所及交通部公路局檢舉受理單位:
(1)臺北區監理所政風室(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檢舉電話:(02)26886211,檢舉傳真電話:(02)26880904。
(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文件請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另若截止投標日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 上班時,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時間截止投標;開標日則為順延一日同時間辦理開標作業或另視情形訂時間通知。
6.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請洽本所秘書室林小姐 02-26884366分機818。
7.本所及交通部公路局檢舉受理單位:
(1)臺北區監理所政風室(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檢舉電話:(02)26886211,檢舉傳真電話:(02)26880904。
(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