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185869
公佈日期 : 2026/01/02
採購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採購案號 : APBJ1141205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桃園國際機場周邊監錄系統維護保養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05728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69,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PBJ1141205
採購名稱:115年度桃園國際機場周邊監錄系統維護保養案
採購類別:採購-照相攝影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地址:337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智健
連絡人電話:(03)3982231
傳真號碼:(03)383442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6
開標日期:2025/12/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13,000 元
Email:jason207@dns.ap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 (一) 有關投標廠商資格:需具備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或乙級(含以上)電信工程業或資訊軟體服務業或網路架設乙級(含以上)技術士或政府相關同級網路證照證明文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者。 (二) 應附具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1)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 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4)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