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5610
公佈日期 : 2026/01/02
採購單位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4-044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新北市鶯歌區鄰里彩繪藝術美化(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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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336793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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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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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44
採購名稱:115年度新北市鶯歌區鄰里彩繪藝術美化(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地址: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6780202#241
傳真號碼:(02)2678100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3
開標日期:2025/12/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00,000 元
Email:AN8213@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或行號其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中具有油漆工程業、廣告服務業、藝文服務業或相關服務業等【本案廠商資格屬公司或行號者,其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中具有油漆工程業、廣告服務業、藝文服務業、其他服務業或相關服務業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 //gcis.nat.gov.tw/index.j 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 務入口網』(網址:http: //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 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 本資料』均屬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臺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62,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5.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6.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5年11月30日或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7.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8.[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9.新北市政府民政局補助款新臺幣80萬元為預估數,實際執行金額依照實際執行金額為準。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1樓收發室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臺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62,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5.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6.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5年11月30日或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7.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8.[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9.新北市政府民政局補助款新臺幣80萬元為預估數,實際執行金額依照實際執行金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