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5455
公佈日期 : 2026/01/02
採購單位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採購案號 : 11411KH0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小型公務車輛委託養護採購案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367015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2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1KH01
採購名稱:115年度小型公務車輛委託養護採購案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需求單位:顏小姐#1705 採購承辦:林先生#2005
連絡人電話:(03)9365027#2005
傳真號碼:(03)931103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1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9
開標日期:2025/12/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238,400 元
Email:victini494@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具經濟部公司行號、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JA01010(汽車修理業)或與本採購案相關之營業項目,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附加說明 : 1.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內容,並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本案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若因故停止辦公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3.廠商未派員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4.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本採購相關作業程序如下:
114年12月19日下午17時整,截止投標。
114年12月22日下午2時整,辦理第1組開標作業,同日下午3時整,辦理第2組開標作業。
6.廠商得標後,以原繳納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押標金數額如超出履約保證金金額,超出之部份無息發還得標之廠商。
7.本案採複數決標,相關投標、決標規定如下:(詳規格)
(一) 本案公務車輛養護分為二組:
1、 第一組:頭城鎮、礁溪鄉、壯圍鄉、宜蘭市(含局本部)、員山鄉、大
同鄉。
2、 第二組:三星鄉、五結鄉、冬山鄉、羅東鎮、蘇澳鎮、南澳鄉。
(二) 廠商投標及決標規定:
1、 廠商得就各組投標,但僅能為其中一組之得標廠商。
2、 開標順序將由第一組先開標,後開第二組,如第一組投標廠商合格家
數不符規定無法開標,當依序由第二組開標。
3、 廠商如同時投標二組,於第一組已得標,則第二組時其所投之標不
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予決標。
4、 各組得標廠商最多為2家,得標金額相同時,由2家依各組得標金額平
均施作,如各組得標廠商僅1家時,得標廠商僅能就得標金額二分之
一施作;各組得標金額不同時,依不同得標金額計算施作。
5、 本案決標程序,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會89年5月3日(89)工程企字第89010368號函辦理。
(三) 各組投標廠商之報價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含
原報價有採購法第58條之情形,其後經依規定程序處理後方予決標者)為
得標廠商;各組其他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由標價最低依序洽
願按該最低標報價承做,如願減至最低標報價者,亦得併列為得標廠商,
願按該最低標報價承作之廠商填寫「比照最低標廠商之價格承攬併列為得
標廠商切結書」;前述依序如標價相同者,由開標主持人抽籤為之。
(四) 得標廠商應於投標組內設立自有或特約養護場所。
(五) 本案屬開口契約,所載數量均為預估數量,實際依廠商供應之項目及數
量結算,累計給付之金額上限為各組得標金額。另各項目單價係依廠商投
標報列單價,按決標總價與廠商報價清單總價之比例調整,惟本局如認顯
不合理或不符一般市場價格時,得與廠商雙方協議合理調整訂定。
8.本採購作業文件(.odt)採用<Libre Office自由辦公軟體>製作,如無法開啟請至http://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下載安裝。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內容,並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本案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若因故停止辦公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3.廠商未派員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4.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本採購相關作業程序如下:
114年12月19日下午17時整,截止投標。
114年12月22日下午2時整,辦理第1組開標作業,同日下午3時整,辦理第2組開標作業。
6.廠商得標後,以原繳納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押標金數額如超出履約保證金金額,超出之部份無息發還得標之廠商。
7.本案採複數決標,相關投標、決標規定如下:(詳規格)
(一) 本案公務車輛養護分為二組:
1、 第一組:頭城鎮、礁溪鄉、壯圍鄉、宜蘭市(含局本部)、員山鄉、大
同鄉。
2、 第二組:三星鄉、五結鄉、冬山鄉、羅東鎮、蘇澳鎮、南澳鄉。
(二) 廠商投標及決標規定:
1、 廠商得就各組投標,但僅能為其中一組之得標廠商。
2、 開標順序將由第一組先開標,後開第二組,如第一組投標廠商合格家
數不符規定無法開標,當依序由第二組開標。
3、 廠商如同時投標二組,於第一組已得標,則第二組時其所投之標不
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予決標。
4、 各組得標廠商最多為2家,得標金額相同時,由2家依各組得標金額平
均施作,如各組得標廠商僅1家時,得標廠商僅能就得標金額二分之
一施作;各組得標金額不同時,依不同得標金額計算施作。
5、 本案決標程序,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會89年5月3日(89)工程企字第89010368號函辦理。
(三) 各組投標廠商之報價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含
原報價有採購法第58條之情形,其後經依規定程序處理後方予決標者)為
得標廠商;各組其他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由標價最低依序洽
願按該最低標報價承做,如願減至最低標報價者,亦得併列為得標廠商,
願按該最低標報價承作之廠商填寫「比照最低標廠商之價格承攬併列為得
標廠商切結書」;前述依序如標價相同者,由開標主持人抽籤為之。
(四) 得標廠商應於投標組內設立自有或特約養護場所。
(五) 本案屬開口契約,所載數量均為預估數量,實際依廠商供應之項目及數
量結算,累計給付之金額上限為各組得標金額。另各項目單價係依廠商投
標報列單價,按決標總價與廠商報價清單總價之比例調整,惟本局如認顯
不合理或不符一般市場價格時,得與廠商雙方協議合理調整訂定。
8.本採購作業文件(.odt)採用<Libre Office自由辦公軟體>製作,如無法開啟請至http://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下載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