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185194
公佈日期 : 2026/01/02
採購單位 :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4-37
採購名稱 : 115年度瑞芳公園及蝙蝠洞公園周邊環境清潔維護作業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108113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37
採購名稱:115年度瑞芳公園及蝙蝠洞公園周邊環境清潔維護作業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機關地址:224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賴世奇
連絡人電話:(02)24972250#1406
傳真號碼:(02)2406311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0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9
開標日期:2025/10/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600,000 元
Email:AO626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數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或「建築物清潔服務」或「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或得以承辦環境清潔等之業務者。或;2.公司、行號曾完成環境清潔之承做經驗之業務者。且3. 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4. 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10/3更正招文件內容為估價單(第五項)臨時配合工數量原為120小時改為280小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文件費為300元正。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瑞芳區逢甲路82號〈本所1樓秘書室〉 2.郵購:(1)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以郵政匯票,受款人指名「新北市瑞芳區公所」(2)寫明欲購買招標案件名稱,並於回郵 信封上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3)郵購回郵(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長36*寬28公分),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並原件退回。 3.以電子領標方式: 請鍵入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進入廠商端,點選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之路徑下載標案。 【其他】: 1.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應另附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2.若以通訊方式投標: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業務主辦人]經建課賴先生,電話:02-24972250#1406 傳真:02-24063112。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 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三)依採購法第85條之1,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除屬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者外,不適用申訴制度) 6.瑞芳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2-24062678 7.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需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繳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0/3更正招文件內容為估價單(第五項)臨時配合工數量原為120小時改為280小時。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文件費為300元正。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瑞芳區逢甲路82號〈本所1樓秘書室〉 2.郵購:(1)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以郵政匯票,受款人指名「新北市瑞芳區公所」(2)寫明欲購買招標案件名稱,並於回郵 信封上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3)郵購回郵(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長36*寬28公分),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並原件退回。 3.以電子領標方式: 請鍵入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進入廠商端,點選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之路徑下載標案。 【其他】: 1.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應另附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2.若以通訊方式投標: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業務主辦人]經建課賴先生,電話:02-24972250#1406 傳真:02-24063112。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 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三)依採購法第85條之1,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除屬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者外,不適用申訴制度) 6.瑞芳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2-24062678 7.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需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繳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