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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85097
公佈日期 : 2026/01/02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採購案號 : H115-15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各大、分隊119勤務指揮派遣系統專用之不斷電系統設備汰換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313065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1,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115-15
採購名稱:115年度各大、分隊119勤務指揮派遣系統專用之不斷電系統設備汰換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子設備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盈均
連絡人電話:(03)3379119#220
傳真號碼:(03)335195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8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3
開標日期:2025/12/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 元
Email:AI3708@mail.tyf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註: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gcis.nat.gov.tw/index.jsp。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以查覆資料截止日為準)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投標廠商需隨標檢附規格文件之型錄,該型錄內容需與交貨產品相符(必須為製造商原版型錄或型錄影本或製造商(或代理商)資訊網站直接列印;非指投標廠商自行製作者;型錄無載明之規格內容,可用製造商(或代理商)出具規格證明文件佐證。投標廠商不得變造型錄,如經本機關審查投標廠商所提供之型錄為變造或投標廠商自行製作者視同資格不符。型錄如自製造商(或代理商)資訊網站下載者,其內容應維持原貌,並提供原網址供比對。 (六) 型錄內容需能清楚顯示產品外觀樣式、廠牌(或製造商)及實際規格(數值、功能)資訊等。規格文件內容為外文時,須另檢附繁體中文對照說明或將符合本採購案規格外文說明處翻譯成繁體中文說明。規格文件上符合本採購案規格之處,須劃線及逐條標示符合本採購案規格之項號等。 (七) 檢附3KV(含)以上 online不斷電系統設備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之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或商品型式認可證書或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檢驗法之相關規定。 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全部招標文件,必要時得逕洽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王先生(03-3379119分機708),俾以明瞭本案有關規格需求等事項。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註: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gcis.nat.gov.tw/index.jsp。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以查覆資料截止日為準)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投標廠商需隨標檢附規格文件之型錄,該型錄內容需與交貨產品相符(必須為製造商原版型錄或型錄影本或製造商(或代理商)資訊網站直接列印;非指投標廠商自行製作者;型錄無載明之規格內容,可用製造商(或代理商)出具規格證明文件佐證。投標廠商不得變造型錄,如經本機關審查投標廠商所提供之型錄為變造或投標廠商自行製作者視同資格不符。型錄如自製造商(或代理商)資訊網站下載者,其內容應維持原貌,並提供原網址供比對。 (六) 型錄內容需能清楚顯示產品外觀樣式、廠牌(或製造商)及實際規格(數值、功能)資訊等。規格文件內容為外文時,須另檢附繁體中文對照說明或將符合本採購案規格外文說明處翻譯成繁體中文說明。規格文件上符合本採購案規格之處,須劃線及逐條標示符合本採購案規格之項號等。 (七) 檢附3KV(含)以上 online不斷電系統設備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之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或商品型式認可證書或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檢驗法之相關規定。 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全部招標文件,必要時得逕洽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王先生(03-3379119分機708),俾以明瞭本案有關規格需求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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