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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84038
公佈日期 : 2026/01/02
採購單位 : 駐外機構
採購案號 : SF2026PropertyManagement
採購名稱 : 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公大樓管理服務(2026年)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4,179,783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SF2026PropertyManagement
採購名稱: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公大樓管理服務(2026年)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駐外機構
機關地址:999其他3454thStreet,SanFrancisco,CA94107USA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蔡佳穎
連絡人電話:(415)3645617
傳真號碼:(415)362538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7
開標日期:2025/12/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4,188,124 元
Email:cytsai02@mofa.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附加說明 :
一、本案預算以美元為基準,預算為786,800美元,需涵蓋附件中的所有服務項目。招標公告所列新台幣預算數係採114年11月3日台灣銀行匯率美元兌新台幣匯率1:30.78計算,實際決標應以美元決標。 二、服務範圍與項目: (一) 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以下稱「本處」)向合格、擁有營業執照的公司徵求2026年本處辦公大樓全面物業管理服務。 (二) 服務範圍應包含,但不限於物業管理的各個面向及本招標公告附件中的所有項目,以及完成強制性之年度檢查與維護,以遵守駐地法律和相關規定。 (三) 附件提供了所需服務之詳盡需求,包含服務頻率、定價結構與規格需求,投標廠商須依照需求提供所有服務。 (四) 本處傾向與具備自有技術人員(如大樓管理工程師、清潔服務等)或已建立長期合作關係的服務團隊之物業管理公司合作,惟仍須本處審查和批准。若本處評估認為與本處現有供應商繼續合作,符合系統一致性、營運連續性和服務相容性的最佳利益,本處也保留繼續與現有供應商合作之權利。 三、廠商提出之投標文件應包括以下資訊: ‧ 涵蓋投標者資訊、資格、經驗和總服務報價簡要說明的附函。 ‧ 在美國註冊/營業的公司執照。 ‧ 針對附件第1、2、3和4項服務項目的詳細說明與提案。 ‧ 針對附件第5、6、7、8、19及20項服務項目的簡要說明與提案。 ‧ 每項服務的預計成本,包括任何潛在的變動成本。 ‧ 每項服務的服務供應商建議清單。 ‧ 投標廠商和服務供應商(如果適用)的任何相關資格、經驗和過往績效記錄。 四、評選項目: (一) 投標文件將根據以下項目進行審查和評選: ‧ 投標廠商以及指派予本專案的物業管理經理及大樓管理工程師之經驗與資格。 ‧ 所提供服務及管理之全面性及提案敘述之清晰程度。 ‧ 所提服務之總報價,以及各項服務之成本效益。 ‧ 具備滿足本招標公告及其附件所需服務之時程、要求、績效及品質之能力。 ‧ 過往履約績效。 (二) 在評選過程中,以下條件也將被納入考量: ‧ 是否具備既有服務/合作廠商或可靠之供應商建議清單。 ‧ 是否能提供具執照和/或具備相關經驗的物業管理經理進駐物業辦公之可能性。 ‧ 是否具備舊金山地區其他領事館或大使館之物業管理經驗。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本案預算以美元為基準,預算為786,800美元,需涵蓋附件中的所有服務項目。招標公告所列新台幣預算數係採114年11月3日台灣銀行匯率美元兌新台幣匯率1:30.78計算,實際決標應以美元決標。 二、服務範圍與項目: (一) 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以下稱「本處」)向合格、擁有營業執照的公司徵求2026年本處辦公大樓全面物業管理服務。 (二) 服務範圍應包含,但不限於物業管理的各個面向及本招標公告附件中的所有項目,以及完成強制性之年度檢查與維護,以遵守駐地法律和相關規定。 (三) 附件提供了所需服務之詳盡需求,包含服務頻率、定價結構與規格需求,投標廠商須依照需求提供所有服務。 (四) 本處傾向與具備自有技術人員(如大樓管理工程師、清潔服務等)或已建立長期合作關係的服務團隊之物業管理公司合作,惟仍須本處審查和批准。若本處評估認為與本處現有供應商繼續合作,符合系統一致性、營運連續性和服務相容性的最佳利益,本處也保留繼續與現有供應商合作之權利。 三、廠商提出之投標文件應包括以下資訊: ‧ 涵蓋投標者資訊、資格、經驗和總服務報價簡要說明的附函。 ‧ 在美國註冊/營業的公司執照。 ‧ 針對附件第1、2、3和4項服務項目的詳細說明與提案。 ‧ 針對附件第5、6、7、8、19及20項服務項目的簡要說明與提案。 ‧ 每項服務的預計成本,包括任何潛在的變動成本。 ‧ 每項服務的服務供應商建議清單。 ‧ 投標廠商和服務供應商(如果適用)的任何相關資格、經驗和過往績效記錄。 四、評選項目: (一) 投標文件將根據以下項目進行審查和評選: ‧ 投標廠商以及指派予本專案的物業管理經理及大樓管理工程師之經驗與資格。 ‧ 所提供服務及管理之全面性及提案敘述之清晰程度。 ‧ 所提服務之總報價,以及各項服務之成本效益。 ‧ 具備滿足本招標公告及其附件所需服務之時程、要求、績效及品質之能力。 ‧ 過往履約績效。 (二) 在評選過程中,以下條件也將被納入考量: ‧ 是否具備既有服務/合作廠商或可靠之供應商建議清單。 ‧ 是否能提供具執照和/或具備相關經驗的物業管理經理進駐物業辦公之可能性。 ‧ 是否具備舊金山地區其他領事館或大使館之物業管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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