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2958
公佈日期 : 2025/12/31
採購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L0214P1129W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潮州機廠PP客車座椅總成整修勞務外包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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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4281703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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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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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381,838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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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14P1129W
採購名稱:115年度潮州機廠PP客車座椅總成整修勞務外包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履約黃先生(08-7894719#657)/招標黃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3815226#4901
傳真號碼:(02)2331326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27
開標日期:2025/1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115,725 元
Email:7026430@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CN01010)
或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114030)
或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214030)
或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CD01030)
或軌道車輛及零件批發業(F114080)
或軌道車輛及零件零售業(F214080)
或軌道車輛及零件製造業(CD01020)
或裁縫服務業(JZ99070)
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 如下所示: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1)本案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後續以本廠交付委修車輛之勞務採購通知單進行開工及計算工期,所有開工車輛應於115年12月31日以前開工,廠商應於 116年1月31日前完成所有採購標的之供應(若因非可歸責廠商之緣由導致無法於履約期限內完工則不在此限)。
(2)每批勞務工作經本廠通知日起2工作天內提修。客車座椅總成自提修日起8工作天(本廠內裝作業完工前不計入工期)修妥安裝完竣並填具進度管制表。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在驗收不合格日起2工作天內改正複驗,否則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
(3)同1工作日可能有多輛車同時開工,廠商不得據此要求加價或拖延。
(4)本廠得視修車進度機動調整車輛進廠,廠商應完全配合本廠之工期完工。如本廠認為有增加工人或加班以如期完工之目的時,廠商不得拒絕。
5.本勞務工作進行期間內,如確因人力不可抗拒之災害或因素,而不能作業時,廠商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核准後,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並應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其差異原因,及檢附廠商簽報核可之文件,一併逕送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事宜。除上述情形外,延誤工期本廠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
2、履約地點:本公司潮州機廠(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461號)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潮州機廠/08-7894719#657黃先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如下所示: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1)本案決標後由機關通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開工日期,後續以本廠交付委修車輛之勞務採購通知單進行開工及計算工期,所有開工車輛應於115年12月31日以前開工,廠商應於 116年1月31日前完成所有採購標的之供應(若因非可歸責廠商之緣由導致無法於履約期限內完工則不在此限)。
(2)每批勞務工作經本廠通知日起2工作天內提修。客車座椅總成自提修日起8工作天(本廠內裝作業完工前不計入工期)修妥安裝完竣並填具進度管制表。經本廠驗收有瑕疵者,應在驗收不合格日起2工作天內改正複驗,否則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
(3)同1工作日可能有多輛車同時開工,廠商不得據此要求加價或拖延。
(4)本廠得視修車進度機動調整車輛進廠,廠商應完全配合本廠之工期完工。如本廠認為有增加工人或加班以如期完工之目的時,廠商不得拒絕。
5.本勞務工作進行期間內,如確因人力不可抗拒之災害或因素,而不能作業時,廠商應簽報本廠監修單位核准後,方得准予按日扣除工期,監修單位並應於進度管制表敘明其差異原因,及檢附廠商簽報核可之文件,一併逕送工作組辦理核銷作業事宜。除上述情形外,延誤工期本廠依照逾期違約金處理。
2、履約地點:本公司潮州機廠(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461號)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潮州機廠/08-7894719#657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