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1719
公佈日期 : 2025/12/31
採購單位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採購案號 : TNCFD1155513
採購名稱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辦理115年度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意外保險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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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696974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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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2,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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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NCFD1155513
採購名稱: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辦理115年度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意外保險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採購程序:邱珮鈴/規格:吳長明
連絡人電話:(06)2975119#2116/1316
傳真號碼:(06)29552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9
開標日期:2025/12/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50,000 元
Email:gugigi0317@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對象。
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33點及33-1點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標單。
6.估價單。
7.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8.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非必要文件,非公職人員及關係人免填此表)
9.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10.切結書1正本。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附註:本採購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而再行招標時,機關僅變更招標文件之截止 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未變更、更正或補充者,允許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電話:(06)2975119#2116,傳真:(06)2955204,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如對本案需求說明有疑義,請洽民力運用科吳長明先生(06)2975119#1316。
5.保險期間:自115年1月1日0時起至115年12月31日24時止,若未能及時決標,則起保日改為自決標次日0時起至115年12月31日24時止,契約單價需扣除前述期間保險費用(需依決標金額換算為每日平均保險費,再乘以實際保險日數),亦即契約單價=(決標價/365)*實際投保日數。
6.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
(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
(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
(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
(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
(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7.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附註:本採購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而再行招標時,機關僅變更招標文件之截止 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未變更、更正或補充者,允許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電話:(06)2975119#2116,傳真:(06)2955204,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如對本案需求說明有疑義,請洽民力運用科吳長明先生(06)2975119#1316。
5.保險期間:自115年1月1日0時起至115年12月31日24時止,若未能及時決標,則起保日改為自決標次日0時起至115年12月31日24時止,契約單價需扣除前述期間保險費用(需依決標金額換算為每日平均保險費,再乘以實際保險日數),亦即契約單價=(決標價/365)*實際投保日數。
6.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
(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
(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
(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
(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
(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7.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