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1485
公佈日期 : 2025/12/30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4-2-356
採購名稱 : 特多龍繩(60厘米)等2種物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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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63668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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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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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2-356
採購名稱:特多龍繩(60厘米)等2種物料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張嘉純
連絡人電話:(02)23214311#2367
傳真號碼:(02)2396929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24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9
開標日期:2025/12/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 元
Email:covy1130@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交貨期限]:
交貨物料,一次交清。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之次日起8工作天內,依本規範各製作2束樣品送本公司郵務處作業管理科核樣後始可量產,如核樣不合格,須於本公司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再送2束樣品至本公司郵務處作業管理科核樣,樣品送核定或再送核定逾期,每日計罰新臺幣2,000元違約金,樣品送核樣,改正次數逾2次者,第3次起除每次計罰契約價金總額3%之違約金外,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但改正之事由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不計入改正次數。核定樣品並作為嗣後驗收之依據,得標廠商應於收到本公司核定樣品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30工作天內1次交貨完畢。
【以上天(日)數除另有載明以工作天計算外,均以日曆天(依契約第7條第3款規定)計算】
[資格附註條款]: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其他注意事項]:
1.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2.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規格洽詢單位]:本公司郵務處作業管理科
電話:(02)23921310-2348 聯絡人:周子平
[交貨洽詢單位]:本公司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2217-1097 呂郭明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交貨期限]:
交貨物料,一次交清。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之次日起8工作天內,依本規範各製作2束樣品送本公司郵務處作業管理科核樣後始可量產,如核樣不合格,須於本公司通知到達之次日起5工作天內,再送2束樣品至本公司郵務處作業管理科核樣,樣品送核定或再送核定逾期,每日計罰新臺幣2,000元違約金,樣品送核樣,改正次數逾2次者,第3次起除每次計罰契約價金總額3%之違約金外,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但改正之事由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不計入改正次數。核定樣品並作為嗣後驗收之依據,得標廠商應於收到本公司核定樣品合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30工作天內1次交貨完畢。
【以上天(日)數除另有載明以工作天計算外,均以日曆天(依契約第7條第3款規定)計算】
[資格附註條款]:投標廠商如為本公司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其他注意事項]:
1.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截止投標前隨時留意是否有變更招標公告。
2.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規格洽詢單位]:本公司郵務處作業管理科
電話:(02)23921310-2348 聯絡人:周子平
[交貨洽詢單位]:本公司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2217-1097 呂郭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