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81365
公佈日期 : 2025/12/30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沙鹿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5-HU-10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以北小型工程(開口契約)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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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639219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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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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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39,533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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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HU-10
採購名稱:115年度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以北小型工程(開口契約)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中市沙鹿區公所
機關地址:433臺中市沙鹿區鎮政路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王久仁
連絡人電話:(04)26622101#238
傳真號碼:(04)2663431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7
開標日期:2025/12/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70,347 元
Email:u101225i@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標函方式:
一、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 請提供電子領標繳費憑據序號紙本附於證件封內(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二、服務建議書評審時間:114年12月18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後接續之;評審結束後擇期辦理議價。
三、截標日期地點:114年12月17日下午5時止(廠商之投標文件應於截標時間前,郵遞寄達沙鹿區鎮政路八號,或由專人送達1樓收發文室,逾時作廢)。
四、約定事項:請廠商依招標文件或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本機關不另行通知),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補充說明: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外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參選資格:如下列之一者:
(一)營業項目為「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代碼「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
(二)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
八、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領標函方式:
一、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 請提供電子領標繳費憑據序號紙本附於證件封內(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二、服務建議書評審時間:114年12月18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後接續之;評審結束後擇期辦理議價。
三、截標日期地點:114年12月17日下午5時止(廠商之投標文件應於截標時間前,郵遞寄達沙鹿區鎮政路八號,或由專人送達1樓收發文室,逾時作廢)。
四、約定事項:請廠商依招標文件或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本機關不另行通知),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補充說明: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外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參選資格:如下列之一者:
(一)營業項目為「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代碼「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
(二)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技師執業執照。
八、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審議通過,如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無法如數動支時,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