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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80340
公佈日期 : 2025/12/30
採購單位 : 國立臺灣大學
採購案號 : 1141188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校總區及水源校區廁所清潔維護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6629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034,86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188
採購名稱:115年度校總區及水源校區廁所清潔維護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國立臺灣大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行政大樓採購組)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謝旻耕
連絡人電話:(02)33669803
傳真號碼:(02)236299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9
開標日期:2025/12/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400,000 元
Email:hsiehmk@ntu.edu.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標價清單。5.規格書(表)、補充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6.企劃書8份。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8.「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廠商切結書。
附加說明 :
1.本案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下稱優採辦法)規定辦理優先採購,投標廠商請詳閱下列事項: (1)投標廠商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以下併稱優採廠商)者:應檢附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得免附納稅或信用之證明)。 (2)本採購屬: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得標廠商非屬優採廠商者: 得標後,應將契約總價之至少百分之十(10%)分包予優採廠商,並於決標翌日起1個月內將擬分包之項目、分包廠商之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及分包契約送本校審查。 2.本案涉及派駐勞工:廠商於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工薪資,每月應至少為最低工資1.1倍,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載明該類員工薪資金額,如低於最低工資1.1倍,或未載明者,視為不合格。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詳本案投標須知七十七、)。 4.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如未派員到場,經本校通知期限辦理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5. 使用單位:總務處事務組;聯絡人/電話:黃于珊 (02)3366-2234#133。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案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下稱優採辦法)規定辦理優先採購,投標廠商請詳閱下列事項: (1)投標廠商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以下併稱優採廠商)者:應檢附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得免附納稅或信用之證明)。 (2)本採購屬: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得標廠商非屬優採廠商者: 得標後,應將契約總價之至少百分之十(10%)分包予優採廠商,並於決標翌日起1個月內將擬分包之項目、分包廠商之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及分包契約送本校審查。 2.本案涉及派駐勞工:廠商於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工薪資,每月應至少為最低工資1.1倍,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載明該類員工薪資金額,如低於最低工資1.1倍,或未載明者,視為不合格。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詳本案投標須知七十七、)。 4.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或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如未派員到場,經本校通知期限辦理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5. 使用單位:總務處事務組;聯絡人/電話:黃于珊 (02)3366-223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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