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79956
公佈日期 : 2025/12/30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H15010
採購名稱 : 115年度高雄市河川湖泊飲用水樣品委託檢測計畫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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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392846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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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859,873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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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15010
採購名稱:115年度高雄市河川湖泊飲用水樣品委託檢測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土壤及水污染防治科劉思妤、秘書室黃昱旗
連絡人電話:(07)7351500#1356
傳真號碼:(07)735152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17
開標日期:2025/11/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960,000 元
Email:ao8199@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般環境檢驗測定機構
一、 投標廠商:具有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或設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證之實驗室,並需檢附環境檢驗測定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 分包廠商:具有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或設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證之實驗室。投標廠商若未具有經環境部(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項目「飲用水檢測類〔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氯鹽、總硬度、總溶解固體量、氨氮、化學需氧量、濁度、色度、砷、鉛、鎘、鉻、硒、總三鹵甲烷、大腸桿菌群、總菌落數(有消毒系統之水廠配水管網)〕、水質水量檢測類(水溫、溶氧量、氫離子濃度指數、導電度、氨氮、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硝酸鹽氮、大腸桿菌群、總磷、銅、鋅、鉛、鎘、總鉻、鎳)」之證明文件(許可證)或依檢測量能評估須將部分檢測工作進行分包,分包廠商針對上述所分包項目需具有經環境部(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之證明文件(許可證)。而投標廠商及分包廠商之檢測項目需涵蓋本專案計畫完整檢測工作內容,於投標時需檢附所有分包廠商認證許可證明文件影本(包括環境檢驗測定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本案分包合作同意書。
其餘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地址:833201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者:請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電子採購網」網站購買。
(二)專人領標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停止領取)至本局秘書室採購股(A棟1樓)領取。
(三)郵遞領標者:請書明招標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聯絡方式並貼足郵票)寄達本局秘書室採購股(A棟1樓)。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自負責任。
二、投標文件收件截止時間及地點:
(一)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將投標文件送達本局政風室(A棟5樓)。可採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請預留足夠郵寄時間,確保文件於期限內送達。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準,逾期無效,且不接受補件。送達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停止受理。
(二)信封上請明確標示標案名稱、廠商名稱、統一編號、聯絡電話與地址。
三、評選日期:時間與地點將另以書面通知符合資格之投標廠商。
四、招標文件釋疑: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前(不足一日以一日計)以書面送達本局提出釋疑申請。本局將於投標截止日前一日以前以書面回覆。
五、爭議處理:
(一)廠商若與本局在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過程中有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提出異議;對異議處理不服者,得依第76條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二)履約爭議無法協議時,亦可依第85條之1申請調解。
(三)相關聯絡資訊如下: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專線:0800-025-02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六、其他事項:其餘詳見評選須知及契約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地址:833201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者:請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電子採購網」網站購買。
(二)專人領標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停止領取)至本局秘書室採購股(A棟1樓)領取。
(三)郵遞領標者:請書明招標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聯絡方式並貼足郵票)寄達本局秘書室採購股(A棟1樓)。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自負責任。
二、投標文件收件截止時間及地點:
(一)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將投標文件送達本局政風室(A棟5樓)。可採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請預留足夠郵寄時間,確保文件於期限內送達。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準,逾期無效,且不接受補件。送達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停止受理。
(二)信封上請明確標示標案名稱、廠商名稱、統一編號、聯絡電話與地址。
三、評選日期:時間與地點將另以書面通知符合資格之投標廠商。
四、招標文件釋疑: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前(不足一日以一日計)以書面送達本局提出釋疑申請。本局將於投標截止日前一日以前以書面回覆。
五、爭議處理:
(一)廠商若與本局在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過程中有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提出異議;對異議處理不服者,得依第76條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
(二)履約爭議無法協議時,亦可依第85條之1申請調解。
(三)相關聯絡資訊如下: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專線:0800-025-02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六、其他事項:其餘詳見評選須知及契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