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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79927
公佈日期 : 2025/12/30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採購案號 : 1141013-J2
採購名稱 : 茄苳溪(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治理工程用地檢討變更及樁位測釘委外作業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56879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013-J2
採購名稱:茄苳溪(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治理工程用地檢討變更及樁位測釘委外作業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7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翁筱潔
連絡人電話:(03)3033688#3845
傳真號碼:(03)303366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2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30
開標日期:2025/10/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98,483 元
Email:80037410@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如地政類、測量工程、水利工程或土木工程、都市計畫等)並具備履約能力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測量公司、地政士事務所、不動產估價師或聯合事務所。 (二)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詳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有效期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全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有效之技師公會會員證(測量或水利或土木或都市計畫) ?技師執業執照(測量或水利或土木或都市計畫) ?技師證書(測量或水利或土木或都市計畫) (2)技師事務所: ?技師執業執照(測量或水利或土木或都市計畫) ?有效技師公會會員證(測量或水利或土木或都市計畫) ?技師證書(測量或水利或土木或都市計畫) (3)測量公司: ?測量公司登記證 ?有效之技師公會會員證(測量) ?技師執業執照(測量) (4)地政士事務所(或聯合事務所) ?有效期限之地政士開業執照 ?地政士公會會員證 (5)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或聯合事務所) ?有效不動產估價師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 ?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本年度有效之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經費明細表
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河岸地工程管理科翁筱潔小姐(03-3033688#3845)。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 7.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8.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9.本次更正公告調整內容如下: (1)於投標須知第64點(一)基本資格中增加「都市計畫」類別;同點(二)應附文件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皆增加「都市計畫」類別。招標公告內之「廠商資格摘要」一併調整。 (2)刪除投標須知第71點之「主要部分」內容。 (3)延長等標期3日,截標時間延至114年10月30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延至114年10月31日上午10時30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河岸地工程管理科翁筱潔小姐(03-3033688#3845)。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 7.本案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8.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9.本次更正公告調整內容如下: (1)於投標須知第64點(一)基本資格中增加「都市計畫」類別;同點(二)應附文件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皆增加「都市計畫」類別。招標公告內之「廠商資格摘要」一併調整。 (2)刪除投標須知第71點之「主要部分」內容。 (3)延長等標期3日,截標時間延至114年10月30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延至114年10月31日上午10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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