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179924
公佈日期 : 2025/12/30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採購案號 : 114103
採購名稱 : 交通違規業務電話語音AI智能客服設備建置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39307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03
採購名稱:交通違規業務電話語音AI智能客服設備建置案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弘道
連絡人電話:(07)3629902#769
傳真號碼:(07)362990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0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9
開標日期:2025/12/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0 元
Email:hungtao@k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 1.設立或登記證明:營業項目及代碼為資訊服務業(I301)、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資訊軟體批發業(F118)、電子材料批發業(F119)、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之公司、行號等與本案相關之廠商。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押標金繳納證明。 5.服務建議書乙式。 6.報價單及詳細價目表正本。 7.切結書1正本。 8.著作權權利切結書正本。 9.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正本。 10.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附加說明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六)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請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七)廠商投標時應一併檢附報價單及詳細價目表,且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採購預算金額,超過者或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八)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九)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十)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六)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請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5份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七)廠商投標時應一併檢附報價單及詳細價目表,且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採購預算金額,超過者或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八)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九)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十)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