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75873
公佈日期 : 2026/02/25
採購單位 :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採購案號 : A114017
採購名稱 : 114年度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深耕計畫-屏東縣三地門鄉原住民文化館提升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65127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777,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114017
採購名稱:114年度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深耕計畫-屏東縣三地門鄉原住民文化館提升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機關地址:901屏東縣三地門三地村中正路二段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瑋宜
連絡人電話:(08)7991104#602
傳真號碼:(08)79928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5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2
開標日期:2025/12/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981,000 元
Email:rrb0300@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除另有規定外,得免予檢附,惟於得標或簽約後機關得查驗該手冊正本或影本)。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營業登記資料。
(4)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土木包工業: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工程承攬手冊(除另有規定外,得免予檢附,惟於得標或簽約後機關得查驗該手冊正本或影本)。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營業登記資料。
(4)納稅證明文件。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 1.投標文件請於上班時(0800-1630)親自送交本所一樓收發室或是以郵寄方式寄達,截止投標及開標如遇颱風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2.相關投標規定及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參閱投標須知內容或於上班時間以電話詢問承辦人。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4.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服務櫃臺。
5.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所建設課,電話:(08)7991104轉601或602,傳真:(08)7992823。
6.檢舉受理單位: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7.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佈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及開標。
8.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投標文件及補充說明辦理。
9.開標當日即辦理議價(減價)程序,未到之廠商即放棄該議價(減價)資格。
10.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比減價之權利。
11.每家廠商進入開標室人數限定為2人。
12.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13.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14.本案為代辦工程,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入本所後再行付款。
15.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投標文件請於上班時(0800-1630)親自送交本所一樓收發室或是以郵寄方式寄達,截止投標及開標如遇颱風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2.相關投標規定及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參閱投標須知內容或於上班時間以電話詢問承辦人。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4.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服務櫃臺。
5.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所建設課,電話:(08)7991104轉601或602,傳真:(08)7992823。
6.檢舉受理單位: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7.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佈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及開標。
8.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投標文件及補充說明辦理。
9.開標當日即辦理議價(減價)程序,未到之廠商即放棄該議價(減價)資格。
10.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比減價之權利。
11.每家廠商進入開標室人數限定為2人。
12.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13.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14.本案為代辦工程,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入本所後再行付款。
15.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