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61854
公佈日期 : 2025/12/12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採購案號 : BX115010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淡水區115年里鄰活動(彰化以南、澎湖、金門、馬祖)開口合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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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47253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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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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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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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X115010
採購名稱:新北市淡水區115年里鄰活動(彰化以南、澎湖、金門、馬祖)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地址: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吳瑋珊
連絡人電話:(02)26221020#7615
傳真號碼:(02)2629296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4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25
開標日期:2025/11/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994,250 元
Email:AP4670@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履約地點:彰化以南與外島:含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澎湖、金門、馬祖。
二、本採購案係採複數決標方式辦理,依序洽優勝廠商分別進行議價作業,決標廠商至多4家:
1.倘取4家優勝廠商:第1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50%,第2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40%,第3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30%,第4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20%(以上金額皆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2.倘取3家優勝廠商:第1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50%,第2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45%,第3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35%(以上金額皆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3.倘取2家優勝廠商:第1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55%,第2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45%(以上金額皆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4.倘取1家優勝廠商:第1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100%。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人工)索領部份:上班時間(0830-12:00~13:30-17:00)內逕向本所(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不具名索領光碟片。
2.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免費。但廠商需支付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採購聯絡人]:秘書室蘇小姐;電話:2622-1020轉7215,傳真:(02)2621-8602
[業務聯絡人]:民政課吳小姐;電話:2622-1020轉7615,傳真:(02)2629-2965
四、其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履約地點:彰化以南與外島:含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澎湖、金門、馬祖。
二、本採購案係採複數決標方式辦理,依序洽優勝廠商分別進行議價作業,決標廠商至多4家:
1.倘取4家優勝廠商:第1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50%,第2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40%,第3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30%,第4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20%(以上金額皆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2.倘取3家優勝廠商:第1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50%,第2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45%,第3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35%(以上金額皆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3.倘取2家優勝廠商:第1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55%,第2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45%(以上金額皆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4.倘取1家優勝廠商:第1名廠商承作預算上限為預算金額之100%。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人工)索領部份:上班時間(0830-12:00~13:30-17:00)內逕向本所(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不具名索領光碟片。
2.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免費。但廠商需支付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採購聯絡人]:秘書室蘇小姐;電話:2622-1020轉7215,傳真:(02)2621-8602
[業務聯絡人]:民政課吳小姐;電話:2622-1020轉7615,傳真:(02)2629-2965
四、其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