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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61787
公佈日期 : 2025/12/12
採購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L0214P1135W
採購名稱 : 115-117年本公司車站售票行動(條碼)支付收單業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19078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14P1135W
採購名稱:115-117年本公司車站售票行動(條碼)支付收單業務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履約徐小姐(02-23815226#4942)/招標黃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3815226#4901
傳真號碼:(02)2331326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14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4
開標日期:2025/12/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415,959 元
Email:7026430@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1、電子支付業者(營業代碼HZ06011);或2、已取得核准得兼營電子支付業務之業者;或3、國內合法設立登記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4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繳稅證明。 3、營業項目登記為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需出具第三方銀行證明代理收付款項之金額將全數交付信託或取得該銀行十足之履約保證證明文件。 4、屬於兼營電子支付業務之業者,需檢附核准兼營文件。
附加說明 :
如下所示: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1)履約期間: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2)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內,依雙方協議之系統規格,完成與機關合作之行動支付付款閘道分流平台整合、連線設定及系統測試。 (3)經機關各營業售/補票營業櫃檯、新式多功能自動售票機及掌上型補票機(另含機關其它為提升服務品質需協助營運範圍,如官網、本公司APP購票等付款功能)及帳務報表開發完成,廠商應配合由機關指定7工作天(含)以上辦理Pilot測試完成,以確保設備、程式及撥款能正常運作。 (4)113-114年本公司車站售票行動(條碼)支付收單業務已承攬之廠商得免除前(2)、(3)項履約事項。 2、履約地點:機關所有車站售/補票營業櫃檯、新式多功能自動售票機及掌上型補票機(附件10、11、12、13),(另含機關其它為提升服務品質需協助營運範圍,如官網、本公司APP購票等付款功能)。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營業處/02-23815226#4942徐小姐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如下所示: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1)履約期間: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2)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內,依雙方協議之系統規格,完成與機關合作之行動支付付款閘道分流平台整合、連線設定及系統測試。 (3)經機關各營業售/補票營業櫃檯、新式多功能自動售票機及掌上型補票機(另含機關其它為提升服務品質需協助營運範圍,如官網、本公司APP購票等付款功能)及帳務報表開發完成,廠商應配合由機關指定7工作天(含)以上辦理Pilot測試完成,以確保設備、程式及撥款能正常運作。 (4)113-114年本公司車站售票行動(條碼)支付收單業務已承攬之廠商得免除前(2)、(3)項履約事項。 2、履約地點:機關所有車站售/補票營業櫃檯、新式多功能自動售票機及掌上型補票機(附件10、11、12、13),(另含機關其它為提升服務品質需協助營運範圍,如官網、本公司APP購票等付款功能)。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營業處/02-23815226#4942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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