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61477
公佈日期 : 2025/12/12
採購單位 :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採購案號 : 114017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地方稅就地端主機及相關周邊設備維護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00077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17
採購名稱:115年度地方稅就地端主機及相關周邊設備維護案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機關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吳淑娟
連絡人電話:(05)3620909#223
傳真號碼:(05)362202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27
開標日期:2025/11/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50,000 元
Email:missjun@mail.cyhtax.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商業或公司登記: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公司/商業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商業基本資料」均屬之)。
營業項目:國內合法登記列有電腦、資訊(服務)或資料處理等相關業務者。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聲明書第1項至第13項應逐項填寫,如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者,聲明書第11項亦應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接續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承上(廠商資格摘要)
(三)其他文件:
1.委外廠商資通安全保密切結書。
2.電子領據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3.本案廠商應針對本案組成專業資訊技術工程師團隊,團隊成員需為該公司在職員工,須提供勞、健保投保記錄等相關證明文件,並於投標時提供該團隊人員之姓名、職責、專長、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之通訊名冊,供本局於需要諮詢協助時,聯絡相關工程師至本局執行維護工作,團隊成員專業範圍必須涵蓋Windows Server、VMware、 Linux、MS SQL Server等專業能力,並提供下列證照以茲證明:
(1)MCSA(Microsoft Certified Solutions Associate) - Windows Server 2016(含)以上
(2)VCP(VMware Certified Professional) -Data Center Virtualization 2022(含)以上
(3)Linux/Lpic-3 or RHCSA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 8(含)以上
(4)MCSA(Microsoft Certified Solutions Associate):SQL 2016(含)以上Database Administration
4.依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擴大盤點所使用或採購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原則」規定及資通安全管理法之實施,廠商於投標時應提供以下規定之證明文件:
(1)廠商辦理受託業務之相關程序及環境,應具備完善之資通安全管理措施或通過第三方驗證,經填具本局「委外廠商查核項目表」以自評,本局得以稽核或其他適當方式確認廠商自評情形。
(2)廠商應配置充足且經適當之資格訓練、擁有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具有類似業務經驗之資通安全專業人員。
(3)委外廠商無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設 備暨系統安全性檢測切結書。
5.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6.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承上(廠商資格摘要)
(三)其他文件:
1.委外廠商資通安全保密切結書。
2.電子領據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3.本案廠商應針對本案組成專業資訊技術工程師團隊,團隊成員需為該公司在職員工,須提供勞、健保投保記錄等相關證明文件,並於投標時提供該團隊人員之姓名、職責、專長、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之通訊名冊,供本局於需要諮詢協助時,聯絡相關工程師至本局執行維護工作,團隊成員專業範圍必須涵蓋Windows Server、VMware、 Linux、MS SQL Server等專業能力,並提供下列證照以茲證明:
(1)MCSA(Microsoft Certified Solutions Associate) - Windows Server 2016(含)以上
(2)VCP(VMware Certified Professional) -Data Center Virtualization 2022(含)以上
(3)Linux/Lpic-3 or RHCSA Red Hat Enterprise Linux 8(含)以上
(4)MCSA(Microsoft Certified Solutions Associate):SQL 2016(含)以上Database Administration
4.依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擴大盤點所使用或採購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原則」規定及資通安全管理法之實施,廠商於投標時應提供以下規定之證明文件:
(1)廠商辦理受託業務之相關程序及環境,應具備完善之資通安全管理措施或通過第三方驗證,經填具本局「委外廠商查核項目表」以自評,本局得以稽核或其他適當方式確認廠商自評情形。
(2)廠商應配置充足且經適當之資格訓練、擁有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具有類似業務經驗之資通安全專業人員。
(3)委外廠商無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設 備暨系統安全性檢測切結書。
5.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6.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