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60789
公佈日期 : 2025/12/12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採購案號 : 1140918A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公務汽車清潔打蠟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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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837657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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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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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918A
採購名稱:115年度公務汽車清潔打蠟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9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冠因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4737
傳真號碼:(02)295655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3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3
開標日期:2025/10/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82,600 元
Email:ac3040@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或行號或:
2. 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其他汽車服務業、汽車美容服務等相關業物者。
有關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請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號令修正 「電子採購作業辦法 」部分條文,依該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電子領標之廠商,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不予決標。修正內容請詳本案投標須知有關「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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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具有汽車洗車及打蠟之服務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切結將)設立自有或特約汽車洗車及打蠟之場所者):1、廠商已設立自有或特約汽車洗車及打蠟之場所者,應附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2、廠商未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應附「設立自有或特約汽車洗車及打蠟之場所切結書」(正本)。
請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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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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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承辦單位:秘書室/承辦人:潘小姐/連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735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號令修正 「電子採購作業辦法 」部分條文,依該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電子領標之廠商,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不予決標。修正內容請詳本案投標須知有關「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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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具有汽車洗車及打蠟之服務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切結將)設立自有或特約汽車洗車及打蠟之場所者):1、廠商已設立自有或特約汽車洗車及打蠟之場所者,應附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2、廠商未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應附「設立自有或特約汽車洗車及打蠟之場所切結書」(正本)。
請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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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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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承辦單位:秘書室/承辦人:潘小姐/連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