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60637
公佈日期 : 2025/12/11
採購單位 :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50804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北竿設施保養暨修繕開口契約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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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068406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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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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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804
採購名稱:115年度北竿設施保養暨修繕開口契約案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罄文
連絡人電話:(0836)56534
傳真號碼:(0836)5653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05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0
開標日期:2025/12/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80,000 元
Email:rs.matsu@ta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基本資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並經政府登記有案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有以下行業資格任二種以上者且無政府採購法103條所列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配管工程業(E59901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油漆工程業(E901010)等相關行業登記或具有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資格者。】
(二)應附文件:(詳如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餘請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3.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 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三)其他注意事項:
1.承攬廠商應於投標前自行了解本案履約地點(連江縣北竿鄉)之景區現況。
2.馬祖因屬離島地區,常受天候因素影響郵遞時間,應自行考量所需郵遞時間,倘無法如期寄達,本處概不負責。
3.倘因機關政策變更,致本案經費不足,雙方得變更工作內容,並依比例變更契約價金。
4.本採購屬115年預算,倘立法院審議未通過,則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5.被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拒絕往來期間,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6.本案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價金10%(千元以下捨去),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4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
7.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連江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請詳如投標須知、契約稿及各項附件。
8.倘因機關無相關修繕需求,機關得終止部分或全部契約,惟應於契約部分或全部終止前至少30日曆天書面通知承攬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基本資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並經政府登記有案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有以下行業資格任二種以上者且無政府採購法103條所列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配管工程業(E59901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油漆工程業(E901010)等相關行業登記或具有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資格者。】
(二)應附文件:(詳如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餘請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3.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 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三)其他注意事項:
1.承攬廠商應於投標前自行了解本案履約地點(連江縣北竿鄉)之景區現況。
2.馬祖因屬離島地區,常受天候因素影響郵遞時間,應自行考量所需郵遞時間,倘無法如期寄達,本處概不負責。
3.倘因機關政策變更,致本案經費不足,雙方得變更工作內容,並依比例變更契約價金。
4.本採購屬115年預算,倘立法院審議未通過,則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5.被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拒絕往來期間,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6.本案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價金10%(千元以下捨去),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4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
7.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連江縣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請詳如投標須知、契約稿及各項附件。
8.倘因機關無相關修繕需求,機關得終止部分或全部契約,惟應於契約部分或全部終止前至少30日曆天書面通知承攬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