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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60065
公佈日期 : 2025/12/11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41021B
採購名稱 : 115年新北市行政訴訟案件委託民間辦理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160252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021B
採購名稱:115年新北市行政訴訟案件委託民間辦理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小姐/交通事件裁決處蔡先生(02)89786101分機301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24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09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1
開標日期:2025/10/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962,500 元
Email:ai2002@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核准設立之律師或法律事務所(應檢附律師證書)〕 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違規申訴課 蔡先生,電話為(02)89786101分機301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始執行,每1分案依機關提起之通知期限完成,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5年12月31日或契約預算執行金額用罄為止,並以兩者先達成者為準;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後續擴充補充說明]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異議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違規申訴課 蔡先生,電話為(02)89786101分機301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始執行,每1分案依機關提起之通知期限完成,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5年12月31日或契約預算執行金額用罄為止,並以兩者先達成者為準;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後續擴充補充說明]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異議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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