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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59788
公佈日期 : 2025/12/11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851400068
採購名稱 : 高壓電塔基礎安全評估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36886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76,001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4851400068
採購名稱:高壓電塔基礎安全評估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蕭育蓁
連絡人電話:(06)6563711#23311
傳真號碼:(06)65658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28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07
開標日期:2025/11/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500,000 元
Email:u987115@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2.餘詳投標須知附件1(二)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所示。
附加說明 :
因修正招標文件中之空白標單(新增詳細價目表),故延長等標期,並更新投標使用之綜合封截標日期,請有意投標之廠商重新領標。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之採購暨預算金額(未稅)3,333,333元。 3、填寫廠商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及總價暨總標價均不含稅,投標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投標須知第67條)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 者,依採購法第50 條第1 項規定,不予決標。(投標須知七十七) 5、履約地點:臺南市。 6、本工作履約期限: (一) 第一期:鐵塔基礎耐震能力詳評及安全評估工作 乙方需於訂約日起60 日曆天內提供每座塔基之成果報告一式兩份送甲方審查,倘甲方有審查意見,乙方需於7 日曆天內依甲方審查意見完成修訂提送成果,直至甲方通知審查合格。 (二) 第二期:補強方案規劃、金費概估及諮詢服務(上限為3座塔基) 如有塔基需進行補強改善工作,承攬商應提供後續補強方案規劃及經費概估,每座塔基補強改善規劃承攬商應於甲方通知後14日曆天?完成相關工作。(餘詳餘詳契約第二條及第七條之附件) 7、現場規範說明請洽土木組謝小姐,電話:06-6563711轉23631;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蕭小姐,電話:(06)6563711分機23311。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9、本處對前項疑義之處理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10、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 1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代之。 12、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 廠商為決標對象。廠商於開標時如為代理人請出示授權書,俾利進行優減及比減價流程。 13、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本處:06-6563711#23620。 (2)本公司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本處:d48563@taipower.com.tw。 (3)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14、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其附件附表等相關文件。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因修正招標文件中之空白標單(新增詳細價目表),故延長等標期,並更新投標使用之綜合封截標日期,請有意投標之廠商重新領標。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之採購暨預算金額(未稅)3,333,333元。 3、填寫廠商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及總價暨總標價均不含稅,投標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投標須知第67條)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 者,依採購法第50 條第1 項規定,不予決標。(投標須知七十七) 5、履約地點:臺南市。 6、本工作履約期限: (一) 第一期:鐵塔基礎耐震能力詳評及安全評估工作 乙方需於訂約日起60 日曆天內提供每座塔基之成果報告一式兩份送甲方審查,倘甲方有審查意見,乙方需於7 日曆天內依甲方審查意見完成修訂提送成果,直至甲方通知審查合格。 (二) 第二期:補強方案規劃、金費概估及諮詢服務(上限為3座塔基) 如有塔基需進行補強改善工作,承攬商應提供後續補強方案規劃及經費概估,每座塔基補強改善規劃承攬商應於甲方通知後14日曆天?完成相關工作。(餘詳餘詳契約第二條及第七條之附件) 7、現場規範說明請洽土木組謝小姐,電話:06-6563711轉23631;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蕭小姐,電話:(06)6563711分機23311。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9、本處對前項疑義之處理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10、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 1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代之。 12、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 廠商為決標對象。廠商於開標時如為代理人請出示授權書,俾利進行優減及比減價流程。 13、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本處:06-6563711#23620。 (2)本公司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本處:d48563@taipower.com.tw。 (3)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14、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其附件附表等相關文件。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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