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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59690
公佈日期 : 2025/12/11
採購單位 : 桃園市垃圾焚化廠回饋金中壢區運用管理及營運監督委員會
採購案號 : 11410-01
採購名稱 : 114年度內定里採購防疫口罩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2443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0-01
採購名稱:114年度內定里採購防疫口罩案
採購類別: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垃圾焚化廠回饋金中壢區運用管理及營運監督委員會
機關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定寧路31-1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李惠婷
連絡人電話:(03)4621405
傳真號碼:(03)46240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3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05
開標日期:2025/11/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28,770 元
Email:ting595412@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營業項目內需有醫療器材)及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採總價含稅最低標決標。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 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4. 履約地點:桃園巿中壢區內定里。 5.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立約日之次日起7日內將10,411盒(成人8,465、兒童1,946盒)送達里辦公處指定地點辦理驗收,驗收後經里辦公處通知之次日起20日內(工作天)完成住戶配送。 6. 履約保證金:7萬2,000元整。廠商有「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0條 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不予發還。 7. 其他說明:基於合理的備標成本及等標期,廠商應被認為已取得了履約所需之全部必要資料,包含(但不限於)法令、天候條件及機關負責提供之現場數據等,並於投標前已完成該資料之檢查 8. 其他規定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及投標須知補充規定、廠商具領投標資料明細表列文件。 9. 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或比減議價時,應依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若無攜帶身分證件者,視同放棄比減議價機會。 10. 「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11. 本案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及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若投標家數為1家,參考廠商報價另訂底價。 12. 特別注意: (1)顏色需由里辦公處指定。 (2)廠商需配送至各住戶(約1,946戶) 。 (3)里長提供住戶名單,由廠商負責製作簽收單配送時間為日間及夜間皆可配送,惟夜間配送時間為晚上6點至9點止,如配送時遇無人收受,應擇日再配送,若經連繫多日皆無人收受時,可與里長協調處理方式。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採總價含稅最低標決標。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 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4. 履約地點:桃園巿中壢區內定里。 5.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立約日之次日起7日內將10,411盒(成人8,465、兒童1,946盒)送達里辦公處指定地點辦理驗收,驗收後經里辦公處通知之次日起20日內(工作天)完成住戶配送。 6. 履約保證金:7萬2,000元整。廠商有「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0條 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不予發還。 7. 其他說明:基於合理的備標成本及等標期,廠商應被認為已取得了履約所需之全部必要資料,包含(但不限於)法令、天候條件及機關負責提供之現場數據等,並於投標前已完成該資料之檢查 8. 其他規定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及投標須知補充規定、廠商具領投標資料明細表列文件。 9. 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或比減議價時,應依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若無攜帶身分證件者,視同放棄比減議價機會。 10. 「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11. 本案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及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若投標家數為1家,參考廠商報價另訂底價。 12. 特別注意: (1)顏色需由里辦公處指定。 (2)廠商需配送至各住戶(約1,946戶) 。 (3)里長提供住戶名單,由廠商負責製作簽收單配送時間為日間及夜間皆可配送,惟夜間配送時間為晚上6點至9點止,如配送時遇無人收受,應擇日再配送,若經連繫多日皆無人收受時,可與里長協調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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