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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59507
公佈日期 : 2025/12/11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採購案號 : 5461400231
採購名稱 : 115年勤務類勞務性工作1式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82176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714,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5461400231
採購名稱:115年勤務類勞務性工作1式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謝炆諺,採購規範內容請洽蔡小姐02-23601375
連絡人電話:(02)23601363
傳真號碼:(02)2364961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01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8
開標日期:2025/12/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83,051 元
Email:u272157@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加註後續擴充: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後續擴充最長以2個月為限 1.以上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新台幣5,580,630元,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新台幣4,650,525元,廠商標價超過不含營業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詳如台電公司國內採購勞務「投標須知」、「契約條款」、「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規範書」等。 4.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本所招標公告之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處理原則如下: (1)如機關所在地(台北市)為停止上班:截標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則以次一辦公日辦理,時間另通知。 (2)如機關所在地(台北市)為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截標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則順延至截標次一辦公日辦理,時間另通知);開標則如期辦理。 5.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6.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本採購合約為一年(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減項目、人數及內容之權利:(1) 機關因業務需要,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後續擴充最長以2個月為限。(2) 本案履約期間因薪資調整致管理費增加。以上增購總金額,以契約總金額20%(不含營業稅)為限。倘若決標日超過115年1月1日,則履約起訖日自決標日次月1日起至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相關勞務工作。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加註後續擴充: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後續擴充最長以2個月為限 1.以上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新台幣5,580,630元,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新台幣4,650,525元,廠商標價超過不含營業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詳如台電公司國內採購勞務「投標須知」、「契約條款」、「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規範書」等。 4.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本所招標公告之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處理原則如下: (1)如機關所在地(台北市)為停止上班:截標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則以次一辦公日辦理,時間另通知。 (2)如機關所在地(台北市)為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截標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則順延至截標次一辦公日辦理,時間另通知);開標則如期辦理。 5.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6.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本採購合約為一年(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減項目、人數及內容之權利:(1) 機關因業務需要,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後續擴充最長以2個月為限。(2) 本案履約期間因薪資調整致管理費增加。以上增購總金額,以契約總金額20%(不含營業稅)為限。倘若決標日超過115年1月1日,則履約起訖日自決標日次月1日起至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相關勞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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