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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59492
公佈日期 : 2025/12/11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採購案號 : 114D010P032
採購名稱 : 南分局各工務段轄區工程設計監造部分委外工作(115)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04424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123,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D010P032
採購名稱:南分局各工務段轄區工程設計監造部分委外工作(115)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小姐
連絡人電話:(06)2363201#2210
傳真號碼:(06)236364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5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2
開標日期:2025/12/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2,137,000 元
Email:a13810@freeway.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土木、大地或結構顧問服務業或土木、大地或結構專業技師事務等相關行業,且未受停業處分者。並檢附設立或登記或具備合格證件之證明文件(影本)。 2.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3.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4. 本採購不接受廠商共同投標。
附加說明 :
【應提送證件資料】 細節詳投標須知64條,投標廠商資格及證明文件,簡略說明如下: 1.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公司: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投標者,應檢附依該管理條例申請之登記證,其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應已涵蓋廠商資格所定技師科別,並檢附「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2)專業技師事務所: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執業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大地、結構)」。 2.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4.「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自行執業)或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5.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1.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2.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今洽購。 3.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2 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4.得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 【檢舉不法】 高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其他】 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應提送證件資料】 細節詳投標須知64條,投標廠商資格及證明文件,簡略說明如下: 1.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公司: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投標者,應檢附依該管理條例申請之登記證,其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應已涵蓋廠商資格所定技師科別,並檢附「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2)專業技師事務所: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執業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大地、結構)」。 2.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4.「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自行執業)或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5.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招標文件售價、領取方式及地點】 1.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2.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之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秘書室出納室現今洽購。 3.郵購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住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票72 元及圖說費匯票。郵政匯票應以「國道建設管理基金–南分局406專戶」開立,如有錯誤則退還廠商,致無法及時購圖,概由廠商自行負責。購置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遞時間,倘無法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4.得利用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 【檢舉不法】 高公局南分局政風室,電話:(06)2363614、傳真:(06)2007648、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734號信箱,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餘詳政府採購公報。 【其他】 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如因故停止辦公,領標及投標期限或開標日期依前述日期之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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