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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58508
公佈日期 : 2025/12/10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採購案號 : 114pb10
採購名稱 : 114年度石門水庫原水濁度自動監測系統設備更新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56215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pb10
採購名稱:114年度石門水庫原水濁度自動監測系統設備更新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彥良
連絡人電話:(03)4712001#601
傳真號碼:(03)471438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0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15
開標日期:2025/10/1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000,000 元
Email:lyl@wran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有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或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等營業項目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附加說明 :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 2.[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3.[開標地點]:本分署開標室(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4.[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50萬元 5.[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00萬元整 (1)票據繳交:受款人抬頭為『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分署412專戶』 (2)以現金繳納: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匯入『土地銀行石門分行』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分署412專戶 』帳號015-056-06031-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開標前當場繳交。 6.[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7.[決標原則]: █最有利標 (投標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私下接洽與本案有關之事務) (1)不訂底價,廠商報價須在預算(含)內。 (2)參加投標廠商應將發給之標單(或標價清單)以中文大寫依式清晰填明標單總 價(不得使用鉛筆填寫) 否則視為無效標。 8.投標文件裝封 ※不分段開標:投標文件含標價清單(或標單) 及廠商應將各項證件影印、廠商聲明書、切結書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否則以不合格標論處。 9.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提出異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10.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1月2日工程企字第10900230431號函示: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應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提出,未提出者以異常相關規定處理。(如投標須知) 11.如因颱風等原因致當日不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於同時間同地點舉行。 12.依據工程會92年07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200276410號函,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徵信機構出具之證明不得為本採購案廠商投標信用證明文件。 13.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1)本分署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2)桃園市調查處:(03)3328888,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3)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 信箱●相關檔案若無法開啟,請自行上網(https://zh-tw.libreoffice.org/)下載LibreOffice軟體 14.10/3更正投開標日期時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 2.[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3.[開標地點]:本分署開標室(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 4.[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50萬元 5.[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00萬元整 (1)票據繳交:受款人抬頭為『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分署412專戶』 (2)以現金繳納: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匯入『土地銀行石門分行』戶名『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北水分署412專戶 』帳號015-056-06031-3,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開標前當場繳交。 6.[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7.[決標原則]: █最有利標 (投標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私下接洽與本案有關之事務) (1)不訂底價,廠商報價須在預算(含)內。 (2)參加投標廠商應將發給之標單(或標價清單)以中文大寫依式清晰填明標單總 價(不得使用鉛筆填寫) 否則視為無效標。 8.投標文件裝封 ※不分段開標:投標文件含標價清單(或標單) 及廠商應將各項證件影印、廠商聲明書、切結書一併裝入標封內並密封之,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否則以不合格標論處。 9.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違反法令提出異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10.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1月2日工程企字第10900230431號函示: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應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提出,未提出者以異常相關規定處理。(如投標須知) 11.如因颱風等原因致當日不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於同時間同地點舉行。 12.依據工程會92年07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200276410號函,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徵信機構出具之證明不得為本採購案廠商投標信用證明文件。 13.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1)本分署政風室:(03)4712276,龍潭郵政23號信箱(2)桃園市調查處:(03)3328888,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3)法務部調查局:(02)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號 信箱●相關檔案若無法開啟,請自行上網(https://zh-tw.libreoffice.org/)下載LibreOffice軟體 14.10/3更正投開標日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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