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157551
公佈日期 : 2025/12/09
採購單位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4A-02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鶯歌區公共工程 (開口契約) 委託設計監造-第二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41739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A-021
採購名稱:115年度鶯歌區公共工程 (開口契約) 委託設計監造-第二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地址: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趙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6780202#362
傳真號碼:(02)2678021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2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02
開標日期:2025/10/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638,878 元
Email:AN8213@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或水土保持科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照),或;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或水土保持技術服務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公共工程 (開口契約)委託設計監造]相關類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附加說明 :
本案之領標資料含有【115年度鶯歌區公共工程 (開口契約) 委託設計監造-第一標】之招標資料,僅提供參閱,請廠商切勿使用【115年度鶯歌區公共工程 (開口契約) 委託設計監造-第一標】投標。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台幣4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62,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4.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5.履約期限:本機關通知得標廠商履行設計監造服務之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6年6月30日或採購預算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定之期限履約,又各分標工程服務期限應辦理至各分標工程驗收合格並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時為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八條及第八條(附件)。6.[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案之領標資料含有【115年度鶯歌區公共工程 (開口契約) 委託設計監造-第一標】之招標資料,僅提供參閱,請廠商切勿使用【115年度鶯歌區公共工程 (開口契約) 委託設計監造-第一標】投標。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秘書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壹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台幣4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其他]: 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五十五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62,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4.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5.履約期限:本機關通知得標廠商履行設計監造服務之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6年6月30日或採購預算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定之期限履約,又各分標工程服務期限應辦理至各分標工程驗收合格並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時為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八條及第八條(附件)。6.[印花稅繳納事宜]: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