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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57030
公佈日期 : 2025/12/08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採購案號 : 1159001
採購名稱 : 115年太魯閣台地及布洛灣遊憩區污水處理廠操作及設備維護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305780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78,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9001
採購名稱:115年太魯閣台地及布洛灣遊憩區污水處理廠操作及設備維護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綺鄉、劉文池
連絡人電話:(03)8621100#601203
傳真號碼:(03)862149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23
截止收件日期:2025/11/04
開標日期:2025/11/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75,143 元
Email:wenchih25@nps.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且持有規定證件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或法人、機構、團體-營業項目須與本案採購性質相關。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業項目:具廢(污)水處理業之營業項目 (營利事業登記證業已廢止,不適用為證明文件) 2.繳納稅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3.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證明書或原住民機關、法人或團體證明書。(非原住民廠商免附) 三、企劃書1式10份。 四、餘詳見投標須知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方式】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二、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關、法人或團體承包。 三、本案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示,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第 1 階段),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廠商,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開標作業(第2階段)。 四、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五、本案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 標。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投標須知第二 十三條規定。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 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 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 條規定辦理。 【其他】1.本處位址屬非限時投遞區,請廠商自行斟酌投寄標單時間。2.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招標文件及採購法相關規定。3.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方式】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二、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由原住民個人、機關、法人或團體承包。 三、本案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示,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第 1 階段),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廠商,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開標作業(第2階段)。 四、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五、本案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 標。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投標須知第二 十三條規定。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 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 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 條規定辦理。 【其他】1.本處位址屬非限時投遞區,請廠商自行斟酌投寄標單時間。2.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招標文件及採購法相關規定。3.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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