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56374
公佈日期 : 2025/12/08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GF3-114049
採購名稱 : 晶片護照裝訂設備1套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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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U00617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63,85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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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F3-114049
採購名稱:晶片護照裝訂設備1套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開標一科 余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3497662
傳真號碼:(02)2382201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21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8
開標日期:2025/10/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7,200,000 元
Email:bot232@mail.bot.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二、本採購屬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廠商,並應於「規格標」內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之證明文件。
(1)投標商須提供本案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本案招標標的(晶片護照裝訂設備)同性質或相當設備之採購機關(構)出具(或簽署)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其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64,000,000】元。
(2)上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須載明期間(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性質(設備及製程作業)及金額,上開證明文件(含佐證文件)須經由採購機關(構)出具(或簽署)。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附加說明 : 1.【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2.【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3.【電子領標】:
(1)https://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3)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來源地區】:世界各地,中國大陸除外。投標廠商報列之產品不得為中國大陸廠牌產品。
5.中國大陸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6.【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中央印製廠辦理招標。
7.【履約期限】:立約商應於115年12月15日(含)前完成全案設備之交貨、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8.【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新北市調查處之檢舉電話為: 886-2-2962-8888、檢舉信箱為: 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4)本案預算金額編列為2年度執行,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本案為GF3-114049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3-114049 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3-114049-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4年9月18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3-114049-1繳納押標金。
【註】本案已製妥第114-108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投標截止時間修正為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上午10時00分及開標時間修正為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上午10時10分,其它條款維持不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現場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2.【郵遞投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7樓)
3.【電子領標】:
(1)https://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2)電子領標廠商請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5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044號函修正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二、(五)情形。
(3)依「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招標文件應以開放文件格式(ODF)上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原則。為避免不同軟體開啟檔案致格式錯亂之情形, 請下載ODF文件應用工具(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處理本案電子檔案,下載網址http://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4.【來源地區】:世界各地,中國大陸除外。投標廠商報列之產品不得為中國大陸廠牌產品。
5.中國大陸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6.【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條代洽辦機關:中央印製廠辦理招標。
7.【履約期限】:立約商應於115年12月15日(含)前完成全案設備之交貨、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8.【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1)新北市調查處之檢舉電話為: 886-2-2962-8888、檢舉信箱為: 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
(2)受理疑義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3)招標決標階段受理異議之機關: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地址:100001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電話:886-2-2349-7661,傳真:886-2-2382-2010。
(4)本案預算金額編列為2年度執行,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投標廠商請注意】:本案為GF3-114049廢標後重標案件,茲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之功能設定,故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以原案號GF3-114049 辦理公告,惟書面及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為GF3-114049-1。投標廠商應重新購買本次(114年9月18日)公告之招標文件參加投標,並以招標文件所載招標案號GF3-114049-1繳納押標金。
【註】本案已製妥第114-108號招標文件修正書備領,投標截止時間修正為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上午10時00分及開標時間修正為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上午10時10分,其它條款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