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3482
公佈日期 : 2025/11/0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01400031
採購名稱 : 配電中心暨材料大樓空調設備汰換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63203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1,593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01400031
採購名稱:配電中心暨材料大樓空調設備汰換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採購-冷涷空調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馮韻軒、周晉加
連絡人電話:(08)7322111#319、312
傳真號碼:(08)733774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2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7
開標日期:2025/10/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元
Email:u889826@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冷凍空調技師事務所。
(二)工程顧問公司(應包含冷凍空調工程科之工程技術服務事項,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冷凍空調技師事務所應出具:開業證書、冷凍空調技師證書及當年度冷凍空調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工程顧問公司所應出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及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不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含營業稅) 360,000元整、(含執行業務所得稅)377,143元整;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360,000元整、(含執行業務所得稅)377,143元整。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並以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所報標價均未含稅。
5.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廠商標價(未稅)或報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即屬不合格標。
6.[押標金額度]本案無須繳納押標金。
7.[標函投遞]廠商投標應備【(1)廠商投標標價清單、(2)各項證件影本、(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4)投標廠商聲明書、(5)勞務切結書、(6)廠商應負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切結書、(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等文件】全部裝入綜合封後寄、(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者,請於上班時間逕送本處文書課收件,下班後及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倘以郵件寄達者,依本處收件時間為準,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
8.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9.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10.[注意事項]: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 每一廠商參與開標人數最多為二人,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 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格權利。
(3) 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 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之。
(4) 本案得標廠商應於履約期限內辦理下列保險:
a. 僱主意外責任保險,其保險金額如下:
(a1)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責任保險金額:新臺幣500萬元。
(a2)每一意外事故體傷或死亡最高賠償責任險金額:新臺幣500萬元。
(a3)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責任險金額: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保險金額之4倍。
(a4)每一事故之廠商自負額上限:
i.專業責任險:新臺幣2,000元。
ii.雇主意外責任險:新臺幣2,000元。
b.其餘保險種類及條款,詳如承攬契約第10條。
(5)、餘詳承攬契約、投標須知、工作說明書、作業要點及其他招標文件等。
11.[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
12.[郵購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及書明收件人、地址信封(28公分*39公分)並貼回郵210元惟僅限向屏東市忠孝路329號本處事務課辦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13.依據工程會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聲明事項,倘若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本案招標文件已放置「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及其填寫範例」,請投標廠商自行下載及填寫】
14.發包檢舉受理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政風組(地址:90060屏東市忠孝路329號、電話:08-7322284、電子信箱:d11063@taipower.com.tw。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不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含營業稅) 360,000元整、(含執行業務所得稅)377,143元整;預算金額(含營業稅) 360,000元整、(含執行業務所得稅)377,143元整。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並以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所報標價均未含稅。
5.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廠商標價(未稅)或報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即屬不合格標。
6.[押標金額度]本案無須繳納押標金。
7.[標函投遞]廠商投標應備【(1)廠商投標標價清單、(2)各項證件影本、(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4)投標廠商聲明書、(5)勞務切結書、(6)廠商應負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切結書、(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等文件】全部裝入綜合封後寄、(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者,請於上班時間逕送本處文書課收件,下班後及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倘以郵件寄達者,依本處收件時間為準,逾截標時間者概不受理。
8.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9.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10.[注意事項]: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 每一廠商參與開標人數最多為二人,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 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格權利。
(3) 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 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之。
(4) 本案得標廠商應於履約期限內辦理下列保險:
a. 僱主意外責任保險,其保險金額如下:
(a1)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責任保險金額:新臺幣500萬元。
(a2)每一意外事故體傷或死亡最高賠償責任險金額:新臺幣500萬元。
(a3)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責任險金額: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保險金額之4倍。
(a4)每一事故之廠商自負額上限:
i.專業責任險:新臺幣2,000元。
ii.雇主意外責任險:新臺幣2,000元。
b.其餘保險種類及條款,詳如承攬契約第10條。
(5)、餘詳承攬契約、投標須知、工作說明書、作業要點及其他招標文件等。
11.[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
12.[郵購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及書明收件人、地址信封(28公分*39公分)並貼回郵210元惟僅限向屏東市忠孝路329號本處事務課辦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13.依據工程會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聲明事項,倘若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本案招標文件已放置「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及其填寫範例」,請投標廠商自行下載及填寫】
14.發包檢舉受理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政風組(地址:90060屏東市忠孝路329號、電話:08-7322284、電子信箱:d11063@taipower.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