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3289
公佈日期 : 2025/11/04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61400018
採購名稱 : 114年度棉質及混紡工作服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409305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51,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61400018
採購名稱:114年度棉質及混紡工作服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立德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吳謙
連絡人電話:(02)28881678#6294
傳真號碼:(02)2882351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15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1
開標日期:2025/10/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76,547 元
Email:u948923@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參114年度棉質及混紡工作服採購規範說明-壹、參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不含稅之「採購金額676,547元」及「預算金額644,330元」。
三、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以換取憑證,面交不收:
1、收款銀行:台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收款帳號:9304-1161400018,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收款帳號:8278-1161400018,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不提供現場領取書面文件,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詳如前項說明。
[其他]:
1.餘詳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0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組請求釋疑。
3.廠商對招標或契約有爭議時得依行政公共工程委員會處理公共工程爭議暫行作業要點規定提起爭議處理。
4.廠商投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5.投標廠商請附最近一期之完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6.本案訂於10/22開標,僅審查資格標,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擇日召開評審委員會議,最後依評分(合格者)高低順序另訂日期辦理議價後決標(以電話通知合格廠商)。
7.投標文件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8.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9.開(截)標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然災害),致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截)標時間代之。
10.本處檢舉受理電話(02)28814938;傳真(02)28881011。
11.本案業已奉核,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不含稅之「採購金額676,547元」及「預算金額644,330元」。
三、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以換取憑證,面交不收:
1、收款銀行:台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收款帳號:9304-1161400018,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收款帳號:8278-1161400018,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不提供現場領取書面文件,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詳如前項說明。
[其他]:
1.餘詳投標須知及特定條款,本招標文件規定如有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0月17日前以書面向本處總務組請求釋疑。
3.廠商對招標或契約有爭議時得依行政公共工程委員會處理公共工程爭議暫行作業要點規定提起爭議處理。
4.廠商投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5.投標廠商請附最近一期之完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6.本案訂於10/22開標,僅審查資格標,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擇日召開評審委員會議,最後依評分(合格者)高低順序另訂日期辦理議價後決標(以電話通知合格廠商)。
7.投標文件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8.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9.開(截)標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然災害),致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截)標時間代之。
10.本處檢舉受理電話(02)28814938;傳真(02)28881011。
11.本案業已奉核,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