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133287
公佈日期 : 2025/11/04
採購單位 : 國防醫學院
採購案號 : NP14058P058
採購名稱 : 114-117年生物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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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08462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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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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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03,1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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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NP14058P058
採購名稱:114-117年生物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國防醫學院
機關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宏名
連絡人電話:(02)28959808#603829
傳真號碼:(02)2897891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1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1
開標日期:2025/10/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76,000 元
Email:mab818@mail.ndmctsgh.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同「投標須知」。
(2)參標廠商需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甲級廢棄物清理許可證文件之任一證明文件,並依下列條件辦理:
(A)若為甲級廢棄物清理業者,檢附許可證單獨投標,其核准之「每月許可量」,應高於本案標的每月預估最大處理量。
(B)若為甲級廢棄物處理(或清除)業者,則須與甲級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業者,檢附各業者許可證並採共同投標方式簽署共同投標協議書及切結書,且須經公證或認證,並於開標時檢附,「每月許可量」其要求標準同(A)後段所述。
(C)廠商如採共同投標方式投標,其代表廠商需為處理業者。
(3)若為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三、四、五目規定之廠商或公營事業,「每月許可量」其要求標準同(A)後段所述,則另檢附核准文件或營運文件。若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六目規定許可之處理事業者,需檢附地方主管機關核發該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之餘裕處理量許可文件,其要求標準同(A)後段所述。
(4)前述(2)、(3)各款許可證及相關證明文件,其許可項目應含可處理本案委託清除處理之項目。
(5)投標廠商若進行案內標的物投標,每月許可量應高於投標標的每月預估最大處理量 650 公斤。
附加說明 :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廠商報價高於預算則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廠商報價高於預算則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