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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33145
公佈日期 : 2025/11/04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採購案號 : 114092
採購名稱 : 提升重要路口影像監控暨AI辨識計畫委託規劃暨專業管理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50764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9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92
採購名稱:提升重要路口影像監控暨AI辨識計畫委託規劃暨專業管理服務案
採購類別:採購-照相攝影類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顏傑
連絡人電話:(07)2299825#701
傳真號碼:(07)229980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10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22
開標日期:2025/09/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000,000 元
Email:yen6500@k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僅須符合1、2、3、4任一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i.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ii.章程:須有從事智慧型運輸系統、運輸規劃、交通分析、資訊服務或其他有關運輸科技業務規定。 2.交通技師事務所:  i.執業執照(開業證明)。  ii.當年度執業所在地技師公會有效會員證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應具有交通工程項目):  i.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ii.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iii.技師執業執照。 4.其他業類: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管理顧問業、其他顧問服務業、資訊軟體服務業之一。 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參投標須知第49點。
附加說明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 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八)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本案投標所須相關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20份一併裝入外封套內密封後投標,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九)廠商報價若高於公告之預算(或預估需用)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不予減價機會。 (十)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新興郵局第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 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八)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本案投標所須相關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20份一併裝入外封套內密封後投標,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九)廠商報價若高於公告之預算(或預估需用)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不予減價機會。 (十)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新興郵局第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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