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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33017
公佈日期 : 2025/11/04
採購單位 :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4031
採購名稱 :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能源管理系統(EMS)建置與應用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288363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31
採購名稱:新北市八里區公所能源管理系統(EMS)建置與應用服務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機關地址:249新北市八里區八里大道1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秘書室陳小姐/盧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6102621#353、351
傳真號碼:(02)2610484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9/05
截止收件日期:2025/09/24
開標日期:2025/09/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00,000 元
Email:ae6352@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 備註:「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係登記機 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 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 /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 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 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 證明文件」係登記機關核准商業 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 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 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 本資料』均屬之。 或 2. 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資訊科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 照),或; 3. 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 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 供機關能源資訊管理服務、規劃、建置、整合或相關業務者 (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 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備註:應繳證件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 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 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 之有關業務,若上開之登記或設 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組織章程、 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範圍包括新北市八里區公所及新北市八里區文康活動中心之能源管理系統建置(含總用電、冷氣、電燈等電力監控)。廠商於安裝前,應先行勘查現場用電設備配置情形,以確保後續施工與系統整合之完整性與安全性。 2. 投標廠商如須勘查場地或詢問履約細節,請洽本所秘書室陳小姐,電話為02-26102621分機353。 3. 本案未收取押標金,得標廠商須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新臺幣5萬元。 4.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即本次公告僅有1家或2家廠商投標亦可開標)。 5. 投標廠商須製作紙本企劃書12份。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廠商於評審階段需辦理簡報,評審日期及地點由本所另行通知。受評廠商辦理簡報應注意事項、評審標準及評審方式請詳參投標須知內之「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6.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範圍包括新北市八里區公所及新北市八里區文康活動中心之能源管理系統建置(含總用電、冷氣、電燈等電力監控)。廠商於安裝前,應先行勘查現場用電設備配置情形,以確保後續施工與系統整合之完整性與安全性。 2. 投標廠商如須勘查場地或詢問履約細節,請洽本所秘書室陳小姐,電話為02-26102621分機353。 3. 本案未收取押標金,得標廠商須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新臺幣5萬元。 4.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即本次公告僅有1家或2家廠商投標亦可開標)。 5. 投標廠商須製作紙本企劃書12份。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廠商於評審階段需辦理簡報,評審日期及地點由本所另行通知。受評廠商辦理簡報應注意事項、評審標準及評審方式請詳參投標須知內之「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6.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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