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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132674
公佈日期 : 2025/11/03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採購案號 : E1141001
採購名稱 : 114年春日鄉佳崇聚會所綠地整備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90513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1141001
採購名稱:114年春日鄉佳崇聚會所綠地整備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機關地址: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張學誠
連絡人電話:(08)8782145#316
傳真號碼:(08)878155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0/14
截止收件日期:2025/10/20
開標日期:2025/10/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24,800 元
Email:DUAF017@chuenr.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交通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3.景觀、室內設計業。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公所購領。通訊購領: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春日鄉公所」)逕寄「94249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屏東縣春日鄉公所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2.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1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屏東縣春日鄉公所社會及行政課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屏東縣春日鄉公所社會及行政課。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新台幣0元。 (四)、本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以議約辦理之。 (五)、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預估工程建造費4,248,000元,本案計價方式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之百分之10(採固定費率)本案預算金額為4,248,000*10%=424,800元。 (八)、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本採購案位於原住民地區,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將優先決標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商辦理則符合需求者比價或議價【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辦理第三款辦理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屆時如公告結果未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十)、更正內容及注意事項: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辦理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更正招標文件【投標須知】。 2.本採購案原訂投標截止期限114年10月17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114年10月20日9時30分,依採購法相關子法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規定延長等標期,截止期限114年10月20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114年10月21日9時30分。 3.已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4.更正公告刊登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於更正公告及延長等標期間攜帶申領人本人身分證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需與投標廠商聲明書相符)至本機關申請退還投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公所購領。通訊購領: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春日鄉公所」)逕寄「94249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屏東縣春日鄉公所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2.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1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屏東縣春日鄉公所社會及行政課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屏東縣春日鄉公所社會及行政課。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新台幣0元。 (四)、本案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以議約辦理之。 (五)、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企劃書評選時間、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預估工程建造費4,248,000元,本案計價方式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之百分之10(採固定費率)本案預算金額為4,248,000*10%=424,800元。 (八)、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本採購案位於原住民地區,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將優先決標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商辦理則符合需求者比價或議價【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辦理第三款辦理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屆時如公告結果未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十)、更正內容及注意事項: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辦理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更正招標文件【投標須知】。 2.本採購案原訂投標截止期限114年10月17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114年10月20日9時30分,依採購法相關子法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規定延長等標期,截止期限114年10月20日17時00分及開標時間114年10月21日9時30分。 3.已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4.更正公告刊登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於更正公告及延長等標期間攜帶申領人本人身分證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需與投標廠商聲明書相符)至本機關申請退還投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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